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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
为积极适应我市农业发展需要,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相关规定,我委对《天津市市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津农种〔2009〕86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11月18日
(联系人:车晓勇;联系电话:022-28450539)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