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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业绿色发展“十四五”规划》 政策解读

来源: 发展规划处 发布时间: 2021-11-29 14:59

一、编制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促进农业绿色发展部署要求,加快我市农业全面绿色转型,着力打造绿色生态、美丽田园,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规划资源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在充分吸纳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天津市农业绿色发展“十四五”规划》。

二、编制依据

1.《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4.《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制定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5.《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6.《“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

7.《天津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

三、总体框架

(一)总结了我市农业绿色发展的基础

1.总结了我市“十三五”期间农业绿色发展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主要包括:功能布局不断优化,绿色农业供给能力明显增强;生态资源保护持续加力,农业绿色发展根基进一步夯实;清洁生产深入推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效果明显;体系支撑建设不断强化,绿色发展新动能加快培育。

2.分析了当前农业绿色发展面临的机遇。主要包括:绿色发展已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政策引领为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科技创新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撑。

3.分析了我市农业绿色发展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农业产地环境治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品种培优、品牌打造、品质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农业绿色发展人才短缺。

4.分析了我市农业绿色发展面临的挑战。主要包括:资源要素约束趋紧,对本市农业绿色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科技创新力度不够强,与本市农业绿色发展现实需求不相适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对农业绿色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明确了“十四五”我市农业绿色发展的总体要求

1.明确了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准,以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农业产业体系为重点,尊重农业发展规律,深化改革创新、激励约束和政府监管,把绿色发展导向贯穿农业生产全过程,推进农业资源利用集约化、投入品减量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不断提升农业领域固碳减排能力,全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农业发展新格局,着力打造绿色生态、美丽田园,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2.确定了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底线思维、保护为先;二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三是坚持创新驱动、依法治理;四是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

3.明确了发展目标。到2025年,本市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科技支撑和政策保障更加有力,农业资源利用更加节约高效,农业产地环境更加清洁,农业生态系统更加稳定,绿色农产品供给能力明显提高,农业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

(三)明确了“十四五”我市农业绿色发展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为了实现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农业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二是持续推进农业清洁生产;三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四是打造绿色低碳农业产业链;五是强化农业绿色发展科技支撑;六是健全农业绿色发展体制机制。

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开展规划监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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