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十四五”规划》解读
一、编制背景
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村生产力的重要基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没有农业机械化,就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给农业现代化插上科技的翅膀。农业机械化发展“十四五”规划作为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规划,对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撑我市粮食安全生产,推进天津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编制过程和依据
(一)编制过程。《天津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关于中长期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部署,围绕我市现代化农业发展要求,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满足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市农业农村委组织我市农机化管理、科技推广、试验鉴定、安全监理等相关专家,开展编制工作。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我市现代化农业发展要求,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满足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深入各涉农区开展调研、座谈交流,完成《规划》初稿。二是初稿经过多次征求有关专家的意见建议,召开市农业系统农机专家座谈会,按照2021年全国农机化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规划》(征求意见稿)。三是《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和市农业系统有关单位、天津农学院等单位的意见,收到7条反馈意见并采纳,经过进一步完善后,形成了《规划(草案)》。四是组织专家论证会,《规划(草案)》通过专家论证。五是按照专家论证意见及委规划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规划(草案)》。六是通过市农业农村委主任办公会审议,按办公会会议意见要求修改,形成正式《规划》。
(二)编制依据。《规划》编制主要依据有: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
2.《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
3.《天津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津政办发〔2021〕18号);
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19〕39号);
5.《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通知》(农机发〔2019〕4号);
6.《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畜牧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农机发〔2019〕6 号);
7.《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设施种植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农机发〔2020〕3号);
8.《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水产养殖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农机发〔2020〕4号)。
三、“十三五”所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三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农机化工作以建设现代都市型农业为目标,紧紧围绕农业生产需求,农机化向全程全面发展,机械化水平迈上新台阶。主要成就有:一是农机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小麦、玉米、水稻三大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到100%、98.83%、100%,基本实现了全程机械化。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15%。二是农机装备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365.08万千瓦,农机拥有量33.20万台(套)。大中型拖拉机占拖拉机总量的比重达到80%;拖拉机配套比达到3.10,比“十二五”期末提高0.47。三是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稳步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范围遍及10个涉农区所有乡镇、村,年服务面积2509千公顷。农机专业服务组织208个,具有较强作业能力农机专业合作社164个,年农机服务收入10.63亿元。四是农机化科技支撑作用明显增强,组织实施了70余项试验示范、推广项目,促进了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提升了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化水平,提高了智能农机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组织开展农机技能人才培训,培育了一批会操作机械、懂农艺技术、善于经营管理的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农机从业者已成为农业生产的骨干力量。五是农机化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累计完成218项农机推广鉴定,重点开展拖拉机、打(压)捆机等10余个农机产品的质量调查工作,建立和完善了10个涉农区的农机质量投诉分站。六是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8个涉农区获得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区称号,农机监理行政许可审批业务下放至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健全了农机事故应急处置和保障机制,加强了农机安全事故防控,未发生较大以上农机事故。
四、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面临的挑战主要有:一是粮食生产机械化质量效益还需不断提升。二是优势农产品、特色农业生产中的先进适用农机装备有效供给不足。三是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四是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还需不断提升。五是农机作业条件还需不断完善。六是农机化人才队伍建设还需不断加强。
发展机遇:一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机化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对农机化工作的重视,为农机化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二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为新时代农机化发展指明了方向。三是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新发展阶段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总体部署,提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为新时代农机化发展赋予了新的使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列入乡村振兴考核指标,农机化工作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内容,“十三五”时期的农机化工作取得的成就,为新时代农机化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五、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明确指导思想。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二是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三是紧紧围绕天津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目标任务,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满足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求。四是以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为路径,全面提升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服务水平、安全水平。五是推动农机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升级,有力支撑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二)制定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服务大局为首要导向。二是坚持以兴机富民为根本宗旨。三是坚持以全程推进为基本途径。四是坚持以转型升级为主要目标。五是坚持以安全发展为有力保障。
(三)确定发展目标。到2025年末,一是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机具配置更加合理。二是农机生产条件显著改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进入农机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时期。三是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保持在90.50%以上,小麦、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实现高质量全程机械化。四是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力争位于全国前列。五是低碳节能农机装备使用率显著提升,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种养以及设施农业全面机械化取得显著进展。六是明确了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农机总动力、设施农业机械化率、畜牧养殖机械化率、水产养殖机械化率、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年农机服务总收入等农业机械化主要指标(预期性)。
六、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为了完成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十项工作:一是抓牢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二是抓好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三是抓实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化;四是推动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五是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六是促进农机与农艺深度融合;七是推进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八是增强农机惠农政策精准性;九是加强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十是强化农机化人才队伍建设。
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保障措施;畅通沟通渠道,做好实时评估;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