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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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8849449/2021-0052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农委〔2021〕24号
主    题 :
农业农村\农业机械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农业机械化

  

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市农业农村委系统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我们编制了《天津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十四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91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装备支撑,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和《天津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津政办发〔202118号),以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天津农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面临挑战和发展机遇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农机化工作以建设现代都市型农业为目标,紧紧围绕农业生产需求,农机化向全程全面发展,机械化水平迈上新台阶。主要成就有:

  

(一)农机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十三五”期间,我市农机作业涵盖农作物耕种管收等生产的各主要环节,并从种植业拓展到林果、畜牧、渔业等多领域。共实施财政补助耕地深松作业任务188千公顷,实施财政补助激光平地作业任务36千公顷,示范带动作业面积约13千公顷。小麦、玉米、水稻三大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到100%98.83%100%,基本实现了全程机械化。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15%

  

(二)农机装备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十三五”期间,农机购置补贴投入财政资金4.97亿元,补贴各类农机5.6万余台(套),带动农民投资超过14亿元,农业动力机械和配套机具发展迅速,高性能、大马力的田间作业动力机械和配套机具快速增加。截至2020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365.08万千瓦,农机拥有量33.20万台(套)。大中型拖拉机(30马力以上)达到  1.34万台,小型拖拉机(30马力以下)拥有量0.34万台,大中型拖拉机占拖拉机总量的比重达到80%;拖拉机配套比达到3.10,比“十二五”期末提高0.47,大中型拖拉机及其配套机具加快增长,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三)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稳步提高。“十三五”期间,农机社会化服务进程明显加快,从粮食作物收获作业,拓展到秸秆打捆、青饲收获、机械插秧、激光平地、林木种植等其它作业领域,服务范围遍及10个涉农区所有乡镇、村,服务面积2509千公顷,跨区作业面积597千公顷,生产托管面积20千公顷。截至2020年底,农机专业服务组织208个,具有较强作业能力农机专业合作社164个,服务能力稳步增长,农机服务收入10.63亿元。

  

(四)农机化科技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十三五”期间,组织实施了70余项试验示范、推广项目,促进了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提升了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化水平,提高了智能农机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组织开展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业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培育了一批会操作机械、懂农艺技术、善于经营管理的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农机从业者已成为农业生产的骨干力量。

  

(五)农机化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218项农机推广鉴定,重点开展拖拉机、打(压)捆机等10余个农机产品的质量调查工作,促进了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的推广应用,为农民购置农机提供参考。建立和完善了10个涉农区的农机质量投诉分站,维护了农机使用者及生产者、销售者的合法权益。

  

(六)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十三五”期间,积极推进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区创建工作,8个涉农区获得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区称号。严格落实“放管服”要求,农机监理行政许可审批业务下放至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截至2020年底,全市16735台拖拉机、5402台联合收割机、7209名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员纳入牌证管理。健全了农机事故应急处置和保障机制,加强了农机安全事故防控,未发生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二、面临挑战

  

我市农机化发展与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还存在着一些不相适应的方面,面临的挑战主要体现在:粮食生产机械化质量效益还需不断提升,优势农产品、特色农业生产中的先进适用农机装备有效供给不足,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还需不断提升,农机作业条件还需不断完善,农机化人才队伍建设还需不断加强。

  

三、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习近平总书记对农业机械化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重视,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列入乡村振兴考核指标、农机化工作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内容,“十三五”时期的发展成就,为“十四五”时期农机化的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给农业现代化插上科技的翅膀,为农机化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为新时代农机化发展指明了方向。新的历史阶段赋予农机化工作新的使命,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新发展阶段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总体部署,提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对新时期农机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四五”期间,我市农机化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紧紧围绕天津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目标任务,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满足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以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为路径,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全面提升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服务水平、安全水平,推动农机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升级,有力支撑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服务大局为首要导向。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乡村振兴战略,按照本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部署,以粮食生产和生猪产业发展等农业生产实际需求为导向积极作为,主动入位,充分发挥农机化支撑保障作用。

  

(二)坚持以兴机富民为根本宗旨。抓好重点农时的农机作业,积极开展农机化技术服务,实施好农机惠农政策,以服务农业生产、服务农民、促进农民增收为根本宗旨,让农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三)坚持以全程推进为基本途径。坚持系统谋划,积极开展“四分”(分区域、分产业、分作物、分环节)农业机械化发展目标任务研究,通过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突破薄弱环节,推进主要作物、重要养殖品种生产全程机械化,提升农机化水平。

  

(四)坚持以转型升级为主要目标。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互适应、机械化的生产和农田建设相互适应,促进农机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

  

(五)坚持以安全发展为有力保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天津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行动的准则,增强法治意识,强化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三、发展目标

  

2025年末,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机具配置更加合理,农机生产条件显著改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进入农机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时期。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保持在90.50%以上,小麦、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实现高质量全程机械化。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力争位于全国前列。低碳节能农机装备使用率显著提升,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种养以及设施农业全面机械化取得显著进展。

  

展望2035年,农机化发展取得决定性进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实现全过程机械化,畜牧养殖、水产养殖机械化进入高级阶段,设施种植机械化、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促进农产品增值能力显著增强,高效机械化生产体系基本形成,“机械化+数字化”广泛应用于农机管理、作业、监测与服务,机械化全面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格局更加稳固。

  

十四五”农业机械化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单位

2020    

基期值

2025

目标值

指标

属性

1

农机总动力

万千瓦

365.08

370

预期性

2

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

90.15

90.50

预期性

3

设施农业机械化率

%

34.93

55

预期性

4

畜牧养殖机械化率

%

65.15

65.50

预期性

5

水产养殖机械化率

%

65.54

65.90

预期性

6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

%

47.98

55

预期性

7

年农机服务收入

亿元

10.63

11.5

预期性

  
第三章  重点任务  

  

十四五”期间,农机化发展要紧紧围绕天津聚焦打造现代都市型农业升级版需求,通过实施十项重点任务,不断提高农机化水平,为加快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提供农机装备技术支撑。

  

一、抓牢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

  

(一)高质量组织粮食机械化生产。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不断完善小站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推广应用稻田种养机械化、机插秧侧深施肥、自动导航、无人机防控等绿色高效机械化技术。在春耕春播、“三夏”“三秋”等重点农时,积极组织农机投入到耕、种、收、植保、烘干、秸秆处理等环节的农业生产中,为农业生产提供有力的农机装备保障。

  

(二)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实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推动粮食生产机械化由耕种收环节向植保、烘干、秸秆处理等全过程发展。继续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的创建工作,到2025年末,力争成为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市。

  

(三)推广粮食生产机械化新技术。推进保护性耕作技术的应用,继续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不断提升耕地质量;引进试验示范先进、智能收割技术和烘干技术,降低损失率,减少收割作业中粮食浪费,促进粮食机械化生产提质减损;推广有机肥增施、化肥减量增效、高效植保等机械化新技术,助力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推广应用智能节水灌溉和抗旱节水机械化技术,助推节水农业的发展。

  

(四)实施农机绿色节能行动。以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所需农机为重点,推广先进适用的低碳节能农机装备,降低化石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推广新能源技术、智能农机装备,提升作业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加快侧深施肥、农膜回收、高性能免耕播种、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机械装备的推广应用,大力示范推广节种节水节能节肥节药的农机化技术。

  

二、抓好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

  

(一)优先发展设施农业机械化。加大设施种养殖装备科技创新,引进试验小型电动农机、智能化机械在设施农业中的应用,推广蔬菜精量播种、工厂化育苗、起垄覆膜、移栽、开沟施肥、中耕除草、水肥一体化、收获等设施农业机械化新技术与装备,为“菜篮子”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提供农机装备支撑。

  

(二)推进特色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围绕蔬菜、林果等经济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难点和瓶颈问题,开展先进适用机械化技术与装备的引进、示范、推广与应用,拓展水肥一体化、多功能作业平台等技术装备的应用领域。以特色农作物、标准果园等规模种植基地为典型,开展全程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遴选适宜机具,总结技术路线,提炼生产模式,力争向农业农村部推荐典型案例。

  

三、抓实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化

  

(一)推进畜牧养殖机械化。围绕发展现代都市型畜牧业的目标要求,大力推进生猪、蛋鸡、奶牛等主要畜种规模化养殖设施装备配套技术规范的实施。加强畜禽品种、养殖工艺、设施装备集成配套,巩固提高饲草料生产与加工、饲草料投喂、环境控制、动物防疫等环节机械化水平,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畜禽养殖机械装备技术,引进示范疫病防控、畜产品采集加工、粪污收集处理与利用等薄弱环节机械装备技术。

  

(二)推动水产养殖机械化。重点围绕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稻渔综合种养、渔菜共生生态种养等养殖模式,因地制宜推广水产养殖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引导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水产养殖深度融合,加快饲喂、增氧与清淤清扫、水质监控、起捕采收、分选分级等方面的设施装备集成配套,促进水产养殖绿色健康发展。

  

(三)推广绿色高效养殖机械化技术。加快农作物秸秆制备饲料、优质饲草青贮、自动投饲取料、饲草料高效收获加工、畜禽舍环境控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产养殖尾水处理等绿色高效机械装备和技术的示范推广和应用,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污染、安全性能差的老旧养殖机械,推进畜禽水产养殖机械装备节能降耗。

  

四、推动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

  

围绕特色农业需求,鼓励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园区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展清洗分拣、烘干储藏、杀菌消毒、预冷保鲜、净菜鲜切、分级分割、产品包装等装备与技术,实现减损增效,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将需求迫切的关键机械设备纳入农机补贴目录,引进、示范、推广能延长产业链和提升品质需求的关键机械化技术装备,不断提升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

  

五、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

  

(一)扶持农机合作社做大做强。鼓励农机制造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合对接,完善促进农机化发展政策体系,推动农机合作社规范管理,促进农机合作社规范化运作,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保障能力。按市场化原则为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农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机融资租赁业务和信贷担保服务。鼓励发展农机保险,加强业务指导,鼓励保险机构研究开发适合农机特点的保险产品,探索对参加保险的农机给予保费补贴。

  

(二)扩展农机社会化服务覆盖面。支持和鼓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经营者兴办农机服务组织,积极引导农机制造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合对接,拓宽农机合作社经营领域,探索“企社共建”和“企业+合作社+基地”的农机生产、推广模式,实现农机合作社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向设施种植、畜牧养殖、水产养殖等领域扩展,提升服务能力。

  

(三)创新农机社会化服务模式。鼓励农机合作社开展土地托管和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等作业服务,积极参与统一深松整地、集中育秧、统一播治、统一收割、统一烘干仓储等作业环节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支持土地托管、跨区作业、订单作业等农机作业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六、促进农机与农艺深度融合

  

(一)加强良种、良法、良机结合。加快推进农艺栽培模式“宜机化”,开展农机农艺关键技术集成、适用机具组装配套研究,制定完善不同种植模式的全程机械化技术路线、作业规范和机具配套方案。加快选育和推广适于机械化作业、轻简化栽培的经济作物品种,提升种业机械化水平。加强良种、良法、良机结合,推动品种、栽培、装备等协同联动发展。在农作物品种审定、耕作制度变革、产后加工工艺改进等过程中,将“宜机化”作为重要要求,为规模化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作业创造条件。

  

(二)切实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在农田基本建设过程中,落实“宜机化”要求。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建设田间道路(机耕路)和进行土地平整,由“以机适地”转为“机地互适”,明确田间道路、田块长度宽度与平整度等“宜机化”要求,切实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增强粮食生产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

  

七、推进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

  

(一)加快智能农业研究院建设。集聚国际和国家级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打造国家级智能农业创新平台,开展科技创新、产品中试、产业孵化和国内外合作交流;建设具有国际国内重大影响的高端智能农业创新基地,推动智能农业产业发展,为全国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

  

(二)加速智能农机技术示范推广。积极示范推广无人驾驶系统、精量播种、高效植保、智能灌溉等智能农机装备技术,减轻劳动强度,降低农药施用量,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推广设施种植环境自动调控、水肥一体化智能控制和作物生长信息监测等技术。在畜禽养殖各环节重点装备上应用实时准确的信息采集和智能管控系统;发展在线监测、精准饲喂、智能增氧、自动净化、分级分拣等水产养殖数字化装备,推动智能农机应用由种植业向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等领域延伸。大力开展基于物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的农机社会化服务,实现农机作业智能管理与服务。应用农机智能监控终端,逐步实现土地平整、耕种管收、土壤深松等农机作业的精准定位。

  

八、增强农机惠农政策精准性

  

(一)稳定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发挥补贴政策支持引导作用,将补贴重点由种植业向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等领域延伸,引领支撑农机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升级。通过农机专项鉴定等方式,将新产品纳入补贴范围,探索开展成套设施装备补贴试点,将种植、养殖等成套设施装备纳入补贴试点范围。强化政策实施风险管控,严查严处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行为,提高补贴对象满意度。积极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组织开展农机购置综合补贴试点,探索创新补贴资金使用与管理方式,实施贷款贴息、融资租赁承租补助等补贴方式,提升农民购机用机能力。

  

(二)深入实施农机作业补贴政策。深入实施农机深松整地、秸秆综合利用作业补贴,实时将收获、植保、播种等作业环节纳入农机作业补贴范围,拓宽覆盖面。作业补贴实施过程中,坚持“行政推动、补助引导、完善机制、自愿参与、确保效果”原则,采取“先作业、后补助”的方式,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社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作用,持续推动“互联网+”信息化技术在远程监测中的应用,不断提高作业质量和行政监管效率。

  

九、加强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一)严格农机化质量监管。完善检测质量控制体系建设,提升农机鉴定的质量和水平,切实为农机企业做好服务。开展农机质量调查,提升质量监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处理投诉事件的工作水平,保障农民权益。

  

(二)坚持农机化科技引领。积极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推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强化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示范推广农机化新技术、新装备,鼓励农机生产企业、科研教学单位、农机服务组织等广泛参与技术推广,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支持小农户发展,加强面向小农户的实用轻简型装备和技术的推广应用。积极开展农机化科技下乡服务活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田间日”活动方式,为农民送知识、送技术、送服务,切实提升农机化技术推广效果。

  

(三)保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继续实施农机安全目标管理,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监管网格化,层层分解考核指标。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和应急管理的协作机制,督促指导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农田、场院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积极推动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区创建活动,提升“平安农机”创建质量,严格落实“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街)、村、户创建标准,加强监督检查和动态管理。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生产知识。不断健全农机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加强装备建设,开展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和培训。

  

十、强化农机化人才队伍建设

  

(一)提高管理服务人员业务能力。统筹利用公益性培训资源,加强基层农机化人才培养,提升农机化管理、科研推广、教育培训、试验鉴定、安全监理、农机执法等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一线农机人才队伍。支持涉农企业参与农机人才培养,实施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培育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农机化人才。

  

(二)推动农机实用型人才培训。完善农机化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能力建设,支持农机企业、农机合作社等参与培训。大力培养农机生产及使用一线技术能手,培育农机工匠,培养一批有技能、会经营、能操作使用现代农业装备、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新型农机职业经理人、农机一线操作人员和职业农民。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措

  

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把大力发展农机化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的重要措施来抓,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考核与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中有关农机化考核要求,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确保任务完成。

  

二、畅通沟通渠道,做好实时评估

  

农业农村部门要履行牵头职责,主动入位,敢于担当,积极与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科技教育、工业信息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加强农机、种植、畜牧、渔业、农产品初加工、种业、农田建设等领域的互相配合,一起谋划落实种养方式、品种选育、农田宜机化、新型农机经营和服务主体培育、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等要求,构建协调推进农机化转型升级的发展格局。研究明确以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为导向的农机化目标任务,梳理短板弱项,开展“四分”农机化发展目标任务研究,加强对规划主要指标进展情况的动态监测,及时发现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适时完善规划目标任务。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微博等现代信息传播媒介,广泛深入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天津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等农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宣传农机化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中的重大作用。发挥好典型引领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宣传好成效、好做法、好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机化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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