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了加强天津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管理,做好新一轮体系创新团队建设,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市农业农村委修订了《天津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整合体系资金管理和考评管理办法
将原《天津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天津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考评办法》进行了整合,形成了统一的《天津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涵盖了体系定义及职责分工、创新团队设置及调整、专项资金管理、考核评价等方面的制度规范。
二、制定了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设置及调整管理规范
新办法增加了体系确定、首席专家设置、岗站设置、岗站调整、首席专家办公室职责及设置等方面管理规范条款,完善了体系创新团队设置及调整的管理。
三、改进了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考评机制
对考评主体和考评组织方式进行了调整,赋予了创新团队首席专家更大的组织管理职责,扩大了考评组成员范围,进一步发挥首席专家和行业专家、基层单位的主导作用。
四、优化了考评指标体系
一是精简了考评指标数量。由原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14个,三级指标30个,调整为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7个,取消三级指标,进一步突出了考评的目标导向。二是加强对创新团队建设实际成效的考评。设立“任务完成情况”二级指标,权重分值50分,占总分值的一半,将年度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作为考评主要内容。将“解决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由三级指标改为二级指标,权重分值由4分增加到10分,以强化创新团队对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