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
《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
暨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及有关文件和全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稳定生猪生产和保障市场供应工作,我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暨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的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暨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的实施方案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9月29日
(联系人:张立建、王建悦;联系电话:88270381、88270496)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