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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带头人申请免息信用贷款工作的通知
来源: 计划财务处 发布时间: 2024-06-14 14:40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鼓励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市农业农村委支持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商银行”)开展科技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带头人工作,由网商银行利用数据技术和金融科技优势,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带头人提供一年期免息信用贷款支持。现就开展乡村振兴带头人申请免息信用贷款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6月至11月。

二、支持名额

网商银行将为乡村振兴带头人提供不超过50个免息信用贷款名额。免息名额按照申报时间先后次序进行审批,批完即止。

三、基本条件

申请免息信用贷款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有本人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

(二)从事农业及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实际控制人或法人;

(三)营业规模与年收入较稳定,从事农业及相关领域经营3年及以上;

(四)具有基础的信贷常识,在其他银行有过经营性贷款授信记录,非征信白户;

(五)个人有固定资产(房产、汽车等);

(六)近2年无征信逾期记录。

优先支持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人才、拥有“津农精品”品牌的负责人、市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理事长、市级及以上家庭农场主,乡村旅游示范片区内经营主体,以及优秀农民代表、优秀女性创业者。

四、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请。满足基本条件的人员自愿申报,填写免息信用贷款申请表。申请表联系手机号需与支付宝手机号一致。

(二)初审报送。区农业农村部门对申请免息信用贷款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请人员真实性、经营真实性,报市农业农村委相关处室(如乡村旅游项目报乡村旅游专班)。

(三)汇总推荐。市农业农村委汇总各涉农区报送的信息,向网商银行进行推介。

(四)网商审批。网商银行利用数据技术,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对符合授信条件的给予免息信用贷款支持。贷款额度根据申请人资质确定,最高额度50万元。

审批过程中,申请人员需完成网商贷授权和征信授权,配合网商银行完成审批必要流程(具体操作方式请参照《客户操作手册》)。此外,网商银行将会电话(0571—95188)核实有关事项,申请人员务必及时接听。

五、利率优惠

获得免息信用贷款的人员自行通过支付宝—我的—网商贷完成贷款支用。支用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方能免息,免息时间为贷款支用日起的后一年。

获得此次免息信用贷款的人员,后续如继续向网商银行申请贷款,网商银行还将给予优惠利率,原则上贷款利率不超过3.8%。


附件:1.免息信用贷款申请表

      2.客户操作手册


2024年6月5日

联系人:

计财处李双全,电话:022-63083722,

邮箱:snyncwjhcwc@tj.gov.cn;

乡村旅游专班杨光宇,电话:18330637216,

邮箱:lyzb@tj.gov.cn;

农业品牌专班张磊,电话:15022679996 ,

邮箱:tjnypp@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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