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和仓库面积应当与经营的兽药品种和规模相适应。中心城区、涉农区政府所在地区域内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仓库建筑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其他区域的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平方米,仓库建筑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兽药直营连锁经营企业有多家分店的,可以统一配置仓储和相关设施、设备,仓库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分店所经营的兽药由总店配送。专门从事兽药批发的企业,可以不设置零售柜台,其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仓库建筑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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