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6年是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周期。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查看更多]
一、起草背景依据《天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天津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农业农村部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等文件精神和我市工作实际,在征求10个涉...[查看更多]
天津市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共十五条,第一、二条明确了《细则》制定目的和适用范围,第三、四条明确了经营场所和仓库的面积和温湿度,第五条明确了兽药经营...[查看更多]
一、出台背景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2022年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关于2022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有关...[查看更多]
一、起草背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建设的通知》《天津市农业农村国际...[查看更多]
一、起草背景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防灾救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防灾救灾第七批)的通知》(财农〔2023〕58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防...[查看更多]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农牧发〔2024〕11号)部署要求,更好发挥政策调控保障作用,稳固基础生产能力,有效...[查看更多]
《天津市关于加强动物诊疗管理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共九条,第一、二条明确了《规定》制定的目的和适用范围。第三、四条明确了设立动物诊疗机构应当具备的...[查看更多]
不需要。[查看更多]
卫生用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控制人生活环境和农林业中养殖业动物生活环境的蚊、蝇、蜚蠊、蚂蚁和其他有害生物的农药。常见的卫生用农药有樟脑丸(防霉防蛀)、驱蚊花露水...[查看更多]
不可以。根据《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农药经营许可实行一企一证管理,一个农药经营者只核发一个农药经营许可证。[查看更多]
有,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和仓库面积应当与经营的兽药品种和规模相适应。中心城区、涉农区政府所在地区域内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仓库建...[查看更多]
有,如诊疗机构从事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的,需要150平米以上的使用面积;如诊疗机构不从事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的,需要60平米以上的使用面积。[查看更多]
个人饲养或者其他非营利性用途的水生野生动物,物种来源合法,无需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查看更多]
水生野生动物专用标识是指用于管理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活动的标志,统一采用“中国水生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式样,可以作为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合法来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