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市农业农村委系统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开展2019年市级农民合作社和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的通知》(津农委〔2019〕19号),组织申报了市级农民合作社和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并对已认定的市级农民合作社和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进行了复核。共认定市级农民合作社457家、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26家。其中新认定市级农民合作社24家、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5家;重新公布名单的市级农民合作社433家、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21家。复审不合格,取消市级农民合作社资格的农民合作社93家,取消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资格的农民合作社27家。
各区农业农村委要进一步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工作力度,强化政策支持和扶持,不断提升我市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和竞争力,为促进我市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做出更大的贡献。
市农业农村委系统各单位要以市级农民合作社和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为主渠道,强化政策、项目、资金的扶持。
附件:
1.2019年度新认定市级农民合作社名单
2.2019年度新认定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
3.重新公布市级农民合作社名单
4.重新公布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
5.复核不合格市级农民合作社名单
6.复核不合格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