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并结合2021年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农业农村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2021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强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着力推进公开、解读、发布、互动全流程联动,着力打造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等公开平台渠道,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助力深化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紧紧围绕我委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问题,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发布、信息公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满意度,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
明确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制定《2021年天津市农业农村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决做到主要负责人主动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进一步充实工作人员,为工作推动提供了有力保障。市农业农村委党委书记、主任王宝雨同志担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置2名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政务公开的指导和监督。
(二)推进政务服务透明规范,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依托“天农网”等网站,着力做好“放管服”、“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农业“放管服”成效显著,压缩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实现“最多跑一次”。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的实施意见》部署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了《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做好分工安排,责任到岗到人,由牵头部门对牵头任务负总责,做好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目标,结合机构改革做好对权责清单的优化和公开工作。
(三)扩大政民互动,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不断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功能,积极设置意见征集专题,及时对门户网站进行优化调整,加强与群众互动交流,做好舆论引导。全年通过“天农网”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002条,独立用户访问总量369380个,网站总访问量1172846次。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提高信息内容可用性、实用性、易用性,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加强人员培训和责任追究,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解决热线电话打不通、无回应等问题。全年通过“天津三农”微博发布各类信息1085条,关注量89266次;通过“津沽三农”微信发布各类信息1605条,订阅数1016个。
(四)积极稳定社会预期,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加强政策解读实效。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紧紧围绕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我委财政预决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等政策进行解读,让群众听得懂、好理解,进一步提高解读政策的生动性、可读性。2021年发布政策法规37条,解读政策信息50条。
全方位做好舆情回应。建立健全舆情应对机制,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妥善处理”的原则,及时对网络舆情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处置。全年通过主任信箱、公众留言、政民零距离平台处理网民留言等,保障了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截至2021年底,我委政务服务事项数量139项,可全程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数量138项,办件总量2566件,自然人办件量701件,法人办件量1865;互动交流“留言办理”办结45条、“征集调查”收到337条。
(五)强化专题教育培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构建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委领导班子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保障制度落实,推动开展自查,积极抓好整改。举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40名业务处室(部门)负责人及内勤人员参加培训,由办公室分管负责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中需要重点完成事项进行讲解,通过学习使参训人员深化了对政务公开工作规律的认识,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统计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4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1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1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76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9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8 |
1 |
0 |
0 |
0 |
0 |
3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7 |
1 |
|
|
|
|
8 | ||
(七)总计 |
38 |
1 |
0 |
0 |
0 |
0 |
3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农业农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在增强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新形势下的任务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差距,主要表现为:抓网站建设质量水平还不高,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信息还不及时,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网站个别专题专栏更新速度不够快速等等。
2022年,市农业农村委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强化主体意识,发挥组织功能,聚集人才力量,把控重点领域,拓展主动公开范围,加大公开力度,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合“五公开”要求稳步有序纳入工作各个环节。二是创新平台建设。进一步整简优化农业农村委网站栏目,不断完善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民互动等重点功能。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两微一端”新平台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三是完善责任机制。进一步完善培训和监督考核制度,持续推进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等模块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全体干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监督考核制度建设,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考评工作,定期开展对各处室的督促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推动整改落实到位,持续提升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