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农业农村委: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市武清区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项目概算的复函》(津发改批复〔2021〕75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天津市滨海新区宝坻区武清区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建设项目调整承担单位的函》(津发改批复(农经)〔2021〕15号)及我委组织的专家论证意见,同意你区所报天津市武清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陆生动物疫病监测区域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天津市武清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陆生动物疫病监测区域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天津市武清区翠亨路79号二楼(原天津市武清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
三、项目建设单位
天津市武清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四、主要建设内容
改造实验室214.63平方米,主要包括:上下水改造、电路改造、门禁系统、排风系统、门窗、洁净区建设、中央空调系统、新风系统以及配套安装实验室家具。购置全自动移液敏免一体机工作系统一套。
五、项目投资
核定该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89.5万元,设备购置费1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15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0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资金使用监管
请你委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文件要求,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同时按照批复内容,认真落实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抓好工程质量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实施过程中,请务必于每月25日前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填报截至当月的项目进度、资金支出等相关信息。同时,请分别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项目半年和全年总结报送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
附件:天津市武清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陆生动物疫病监测区域中心建设项目概算核定表
2021年10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