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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22-2025年)》的政策解读

来源: 组织干部处 发布时间: 2022-10-21 16:31

一、出台背景

“十三五”时期,天津市农业农村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人才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统筹推进农业农村各类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建立组织体系、完善政策措施、开展技能培训等方式,在培养、吸引、用好农业农村人才方面做了积极探索,不唯地域引进人才,不拘一格用好人才,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流得动、用得好,为推进乡村振兴、决胜脱贫攻坚等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进入新发展阶段,推进全面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都对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才供求矛盾更加凸显。为进一步培养造就高素质农业农村人才队伍,依据农业农村部《“十四五”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市农业农村委研究制定印发了《天津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22-2025年)》。

二、起草过程

规划起草过程中,本着可落实能实现的原则,深入了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对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提出的需求,研究分析我市“十三五”时期统筹推进农业农村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主要围绕选优配强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推进乡村治理能力提升;发挥农业科技人才引领作用,增强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成效;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力度,壮大农村实用人才规模;整合提升农村人才培育资源,完善农村人才培育体系;助力农业农村产业创新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引导公共管理服务健康发展,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等方面梳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和取得的成效。研究农业农村领域各类人才队伍对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分析当前我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现状。广泛听取市各有关部门、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有关专家学者、涉农企业、家庭农场等各方面意见建议,明确今后一段时期农业农村领域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措施思路和人才队伍建设任务。

三、主要内容

(一)规划背景。研究分析“十三五”时期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现状,明确2022-2025年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任务、建设目标,主要包括发展基础、发展机遇、面临挑战。

(二)总体要求。规划着力提升人才队伍素质,促进人才下乡、返乡、兴乡,引导、鼓励、支持各类人才服务乡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发展目标。

(三)壮大主体人才队伍。从夯实基层组织基础、强化基层组织人员管理、提升基层组织治理水平、壮大家庭农场主队伍、提升家庭农场主经营管理能力、注重服务平台搭建、强化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提升规范办社水平、增强服务带动能力等方面提出着力壮大主体人才队伍的措施。主要包括优选建强乡镇村基层组织负责人队伍、发展壮大家庭农场主队伍、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带头人队伍。

(四)做强支撑人才队伍。从培养农业高科技领军人才、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青年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壮大农业科技特派员队伍、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对龙头企业的指导帮扶,提高农业企业家社会地位,完善农业企业家人才评价机制,培育农村创业带头人等方面着力加强支撑人才队伍建设。主要包括强化农业科研人员队伍、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队伍、打造高质量农业企业家队伍、壮大农村创业带头人队伍。

(五)优化管理服务人才队伍。从推动市级农村改革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农村改革服务人才培训、激发改革服务活力,健全执法体系、提升执法能力、强化执法保障,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农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农村文化旅游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农村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农村规划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优化管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主要包括加强建设农村改革服务人才队伍、系统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才队伍、优化提升农村公共服务人才队伍。

(六)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保障、优化政策保障、加强资金保障、强化监督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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