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升级浏览器版本到最新版本!
X
当前位置: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下达2021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畜牧兽医处 发布时间: 2022-02-10 15:54

一、政策背景

根据《天津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试点工作方案(2018-2020年)》(津牧计财〔2018〕43号)、《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有关政策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19〕132号)、《市农业农村委关于继续做好我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试点工作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0〕96号)等文件规定,经过企业申报、区级审核、市级复审等工作程序后,确定了符合补助条件的试点企业、动物数量及补助金额,特下达资金计划。

二、补助情况

经审核,2021年全市共有蓟州区、宝坻区、武清区、宁河区、静海区、西青区、北辰区、滨海新区等8个区的49家畜禽养殖企业符合补助条件,补助金额达265万元。其中蓟州区2.1万元、宝坻区62.7万元、武清区61.6万元、宁河区6.1万元、静海区17.3万元、西青区3.5万元、北辰区7.3万元、滨海新区104.4万元。

三、拨付时间

有关涉农区农业农村委收到通知后将积极商区财政局,尽快将资金兑付至符合补助条件的畜禽养殖场户。

附件:

分享到: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