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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天津市2020年度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资金计划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 畜牧兽医处 发布时间: 2022-01-24 11:13

1、政策出台背景

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19年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19〕100号)、《市农业农村委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生猪稳产保供的通知》(津农委〔2020〕25号)要求,2020年度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工作在经过企业申报、区级初审、第三方机构审核、财政部天津监管局复审、公示等工作程序后,现已全部完成。现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和市财政2022年农业农村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的通知》(津财农指〔2021〕47号)要求,下达资金计划。

    2、补贴范围及标准

规定的贴息期内蓟州区、武清区、静海区、西青区、滨海新区等5个区共计10家生猪养殖企业累计产生的3337万元贷款符合政策要求,贴息金额共计38.82万元。其中蓟州区17.40万元,武清区10.62万元,静海区1.21万元,西青区8.20万元,滨海新区1.39万元。

    3、拨付时间

收到通知后积极商区财政局,尽快将资金兑付到场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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