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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天津银保监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解读

来源: 畜牧兽医处 发布时间: 2021-12-21 11:16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银保监会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牧发〔2021〕24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天津银保监局6部门制定了《天津市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市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提出了建立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支持政策、完善生猪稳产保供综合应急体系、持续推进生猪产业现代化4方面14点举措,推动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全市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15.3—17万头之间,生猪存栏保持在150—170万头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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