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设施农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为科学谋划好天津市未来五年设施农业发展思路和产业布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我委在充分吸纳各涉农区、相关部门和行业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天津市设施农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二、编制依据
1.十九大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
2.《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3.《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4.《天津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5.《天津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计划》
6.《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
三、总体框架
(一)总结了我市设施农业的发展基础
1.总结了我市“十三五”期间设施农业发展取得的主要成效。主要包括:保供稳价作用日益凸显、产业布局结构不断优化、基础设施条件持续改善、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科技支撑能力明显增强、促农增收成效显著。
2.分析了当前设施农业发展机遇。主要包括:政策环境持续优化、区位优势得天独厚、市场前景更加开阔、科技助推产业升级、品种品牌优势突出。
3.分析了我市设施农业发展的制约因素及存在问题。主要内容包括:设施农业结构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相适应、设施配套水平落后、农产品优质不优价情况未得到改善、农产品价格平抑及主体保障体系尚待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与产业发展需要不匹配。
(二)明确了“十四五”我市设施农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1.明确了指导思想。
2.确定6条基本原则:保障供给与调优结构同步、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结合、产业发展与增效增收共进、扩大面积与提高质量并重、创新发展与专业服务协同、耕地保护与设施建设兼顾。
3.明确了4项发展目标:基础保障指标、生产发展指标、产业现代化指标、生态文明指标。
(三)明确了“十四五”我市设施农业发展的规划布局
1.明确了规划思路。
2.明确了产业布局:明确了设施农业(种植业)“一环两翼三区”布局,以及设施畜牧业和设施渔业的总体布局。
3.明确了各涉农区“十四五”期间设施农业发展计划。
4.明确了设施农业(种植业)主推棚室类型:智能连栋温室、装配式(可移动式)日光温室、节能日光温室、保暖式钢骨架大棚和钢骨架大棚等五种类型。
(四)明确了“十四五”我市设施农业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
一是坚持协调发展,扩大面积补牢发展短板。
二是坚持创新发展,提升科技信息发展水平。
三是坚持开放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四是坚持绿色发展,加大资源生态保护力度。
五是坚持共享发展,推动各类主体同步发展。
(五)明确了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管理,明确职责分工。
二是强化用地保障,优化发展空间。
三是强化政策扶持,做好资金整合。
四是强化全面服务,促进多元发展。
五是强化科技支撑,推动持续发展。
六是强化考核监督,有效压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