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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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天津市政策性小麦种植保险和政策性玉米种植保险保额及费率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8849449/2023-0000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农委计财〔2023〕18号
主    题 :
农业农村\农业产业发展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调整

天津市政策性小麦种植保险和政策性

玉米种植保险保额及费率的通知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天津食品集团,各农险经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天津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中“不断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能力”和《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天津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建立费率动态调整机制”有关要求结合我市近三年各险种简单赔付率和种植成本变化情况进行论证,并征求有关部门同意对我市政策性小麦种植保险和政策性玉米种植保险的保额及费率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将我市政策性小麦保险保额由每亩500元调整至每亩600元,费率由6%调整至5%。原财政补贴比例不变。

2.将我市政策性玉米保险保额由每亩400元调整至每亩450元,费率由6%调整至5%原财政补贴比例不变。

3.保险条款和保险单中载明的保险期间均应覆盖作物生长周期。如出现因特殊气候状况导致保险标的收割晚于常规日期的特殊情况,应按条款约定对还未收获的受灾标的给予赔偿,切实做到应赔尽赔。

本《通知》自202371日起执行。




市农业农村委   市财政局

2023517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委付妍菲,联系电话:022-88290632

       市财政局沈 雅 梅,联系电话:022-23303740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