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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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市级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8849449/2022-0006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农委〔2022〕28号
主    题 :
农业农村\农业产业发展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

市级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培育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市农科院、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天津食品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农业全产业链现代化建设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培育和储备一批市级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市农业农村委制定了《天津市市级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


20221025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市级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乡村产业振兴,优化农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农业全产业链现代化建设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培育和储备一批国家级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现制定我市市级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坚持人民至上和促进共同富裕为统领,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保供给、保安全、保畅通”为出发点,大力发展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生产生活服务业、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和乡村富民产业等乡村产业,培育一批市级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增强乡村产业发展载体建设能力,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增实力,为我市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的建设要与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等相衔接,坚持产业发展与村庄建设、城乡互促、强村富民互促共进,坚持上下统筹联动,坚持与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相衔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坚持绿色高效以绿色有机、种养循环、固碳生态为重点推进一产转型升级,形成“天津种养”;以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为重点推进二产提档升格,形成“天津加工”;以“津农精品”、创意农业、认养经济、研学康养、数字村民、互联网+等为重点推进农业产业接二连三,形成“天津消费”。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农村生产要素跨界配置,引导社会资本、信贷资金、乡村振兴基金等投向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实现投资拉动;加强工商资本监管,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步推进,促进乡村产业可持续发展。

坚持共建共享依法保障农民的财产权利,探索通过交叉股权、财政资金股权量化等方式建立农民平等参与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保障农民获得合理收益,共享发展成果,推动共同富裕在乡村产业振兴实践的道路上迈上新台阶。

(三)工作目标

持续做大做强小站稻、畜牧、蔬菜、水产、林果5大优势主导产业,做优做精食用菌、杂粮、山货、果品、花卉、三辣、粮油、萝卜、观赏鱼、河蟹、海珍品、南美白对虾等特色产业,做活做特年画、绢花、葫芦、剪纸、编织、刺绣、特色食品等乡土产业,做稳做新中央厨房、电子商务、冷链物流、精深加工、农事体验、康养文旅等新产业新业态,做细做实农业生产托管、农机作业、农资供应、农技推广、农村产权交易、农村金融、农村商贸流通等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服务业。实施“5131”创建工程,通过项目化培育、市场化运行,到2025年,围绕5大优势主导产业培育5个市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以“一区一园”为目标培育10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依托“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建设,培育30个市级农业产业强镇、100个市级特色产业示范村。通过市级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培育,探索农产品投入、生产、销售、康养、文化、科技六位一体的融合发展新模式,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构建乡村产业“圈层”发展格局。

二、培育重点

结合我市乡村产业发展实际和新动向,以我市乡村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基底,推动市、区、镇、村产业优势和资源禀赋整合重构,瞄准全链条、标准化、品牌化、智能化发展方向,构建以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为统领、现代农业产业园为引擎、农业产业强镇为骨干、“一村一品”特色产业示范村为基础,梯次布局合理、点线面协同推进的现代乡村产业发展格局。

(一)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各涉农区重点围绕小站稻、畜牧、蔬菜、水产、林果5大优势主导产业进行项目申报,市农业农村委根据产业链条发展需要跨区域组合布局。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立足统领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在投入品供应、商品流通、冷链存储、农产品加工、电商销售、农村服务业等方面进行强链、补链、优链,突出串珠成线、连块成带、集群成链,推动产业形态由“小特产”转变为“大产业”,空间布局由“平面分散”转变为“集群发展”,主体关系由“同质竞争”转变为“合作共赢”。

(二)现代农业产业园。立足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提供配套以及发展特色产业、乡土产业、新产业新业态,结合区级农业产业发展现状,跨乡镇开展培育工作。现代农业产业园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主体,统筹投入端、生产端、消费端一体发展,创新联农带农机制,推进全产业链开发,着力打造引领带动乡村产业振兴的平台载体和农业现代化的新“引擎”。

(三)农业产业强镇。围绕特色产业、乡土产业、新产业新业态、农业生产服务业、农村生活服务业和服务特色产业集群,立足推动产城融合和产村融合,选择部分重点乡镇,结合其产业基础,培育综合服务功能强、宜居宜业的农业产业融合发展载体,着力发挥乡镇上联城市、下接乡村的纽带作用,打造具有产业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特色产业发展“骨干”。

(四)“一村一品”特色产业示范村。立足领导班子团结、产业特色鲜明、乡土气息浓厚、文化内涵丰富、带农增收效果显著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围绕特色产业、乡土产业、新产业新业态、农业生产服务业和农村生活服务业,打造“小而美”“美而特”“骨架小”“颜值高”的产业“小巨人”,奠定强村富民、乡村振兴基础。

三、培育条件

(一)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主导产业优势明显,全产业链产值超过20亿元,重点以小站稻、畜牧、蔬菜、水产、林果产业为主,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应在区级农业相关产业中占据主导地位;产业带动效果明显,品牌知名度高,区级范围内应有多家从事主导产业的国家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参与,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能够让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产业集群储备项目应以新建和改扩建类项目为主,项目应具备规划、土地、环保和审批等前期条件,自筹资金来源有保障,项目建设投入方向以设施设备等投入为主,一般单个项目总投入应不少于500万元,具有示范性和典型性的项目可适度放宽投入要求,但总投入应不少于200万元。

(二)现代农业产业园。主导产业优势明显,为本区特色优势产业或支柱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超过5亿元,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主导产业集中度高、上下游连接紧密,产业间关联度强,原则上数量为1—2个;主导产业符合“生产+加工+科技”的发展要求,种养规模化、加工集群化、科技集成化、营销品牌化的全产业链开发格局已经形成,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布局科学合理,已制定产业园专项规划,与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产业发展与村庄建设、生态宜居统筹谋划、同步推进,形成园村一体、产村融合的格局;产业园发展布局和区域范围明确,应布局在整区范围内,区域范围涉及2个及以上乡镇,不得跨区创建;产业园种养、加工、物流、研发、服务等一二三产业板块已经形成,且相对集中、联系紧密;产业园运行管理机制有活力,能够统筹整合财政、用地、金融、科技、人才等支持政策;农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水、电、路、讯、网络等基础设施完备;高标准农田占比、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生产经营信息化水平高;带动农民作用显著,产业园积极创新联农带农激励机制,推动发展合作制、股份制、订单农业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有保障。

(三)农业产业强镇。主导产业优势明显,产业规模较大,镇域主导产业产值应达到一定规模,产值超过2亿元;融合发展初见成效,围绕主导产业初步形成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格局;主体多元、业态多样、类型丰富,镇域内从事产业经营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长态势良好;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效果明显;产品品牌响,推行标准化生产,主要农产品有注册商标,产品销售渠道畅通,已获得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认证或“津农精品”品牌认定的镇乡可优先申报。

(四)“一村一品”特色产业示范村。经营主体健全,村集体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村内有与农民利益紧密联结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主导产业基础好、总产值高、全产业链建设具备一定水平,总产值超过1000万元;融合发展程度深,生产、加工、流通、销售、服务等关键环节有机衔接,电子商务、休闲体验、文化传承、生态涵养等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初步形成了链条化、一体化发展格局;特色产品品牌响,主要经营主体应有注册商标,产品销售渠道畅通,主要产品在当地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已获得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认证或“津农精品”品牌认定的村可优先申报。

四、培育程序

(一)建立储备库。市农业农村委根据全市乡村产业发展需求印发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市级储备项目申报通知;各涉农区结合自身实际,积极谋划项目,编制项目创建方案,择优报市农业农村委;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各涉农区申报的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进行评审论证,根据全市乡村产业发展布局,对照培育条件确定发展项目,编印储备项目名单,列入市级项目储备库。每年6月底和12月底更新储备库。

(二)组织实施。对于已纳入市级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具备开工条件的,由各涉农区按照创建方案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建设,建设完成后,由各涉农区组织验收,并向市农业农村委备案。我市已创建的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可列入市级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培育重点。

(三)评估测评。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对完成建设任务、达到创建方案标准的分别确定为市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特色产业示范村。

(四)协调推动。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在用地、用水、用电、税收、信息、技术、人才、金融、招商引资等方面加大服务力度,优先支持列入储备库项目,优先支持市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特色产业示范村申报国家级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天津市乡村产业振兴专项推动组及其办公室协调作用,推动市级有关部门加大政策服务力度,加快整合各类政策资源,支持培育市级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成立市级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推动组,负责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各涉农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关协调推进机制,把推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培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强化主体责任,加强顶层设计,细化实施方案,引导土地、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业产业融合集聚;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切实解决农业产业融合发展中的难点和堵点问题,因地制宜探索融合发展模式,推动乡村产业迭代升级。

(二)加强政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和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市级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领域。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探索将市级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作为载体,整体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评级授信、信用贷款、抵押担保等金融服务;拓宽抵质押物范围,依法依规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林权、水域滩涂养殖权以及农业机械设备、运输工具、企业订单等的抵押担保融资;积极开展农业保险和涉农保险活动,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风险保障水平。加强用地保障,各涉农区要在符合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支持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产地批发市场等辅助设施建设,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

(三)加强主体培育。以培育链主企业为目标做大做强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范提升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培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设立的“强村富民”“联村富民”公司,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经营主体,优先支持该类经营主体申报国家和市级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鼓励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公开发行上市融资,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产业振兴板块开设企业培育孵化专栏,推动涉农中小微企业“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和产业带动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四)加强人才培养。深入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着力培育一批理念新、视野宽、能力强、善经营的产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支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创办企业研究院、区域创新平台、科研中心、院士(博士)工作站。支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开展科研成果转化;支持农业科研院所和高校拥有技术成果的科研人员,以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等入股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产业融合经营主体。鼓励企业家、退伍军人、大学生等下乡创业,支持各类农业产业融合经营主体聘任职业经理人,推动各类人才向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集聚。

(五)加强指导服务。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设立乡村振兴板块,打造“一村一品和一镇一业展示平台”“项目融资对接平台”“二三产业需求对接平台”,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为产业融合发展提供支撑。各涉农区要加大服务力度,加强对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的技术服务和指导,补齐发展短板;加强规划引导,与种植结构调整、畜牧业发展需求以及产业载体建设等内容实现有机融合;加大对工商资本到乡村投资兴业的支持力度,做好监管服务,及时掌握新动态和新情况;加大调研和数据统计分析力度,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及时做好项目储备,及时调度项目进展;及时总结本区和各部门推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与支持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