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
天津市生猪良种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
蓟州、宝坻、武清、宁河、静海、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恢复生猪生产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0〕3号)精神,我委制定了《2020年天津市生猪良种补贴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1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0年天津市生猪良种补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恢复生猪生产工作,我市将对养猪大区使用良种猪精液实施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场进行补贴,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0〕3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预算资金的通知》(津财农指〔2020〕33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
蓟州、宝坻、武清、宁河、静海、滨海新区6个养猪大区,能繁母猪存栏2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或持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畜禽场。
二、补贴标准
(一)补贴时间:2020年。
(二)补贴标准:原则上按照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2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10元计算,每头能繁母猪补贴标准为40元,各区可根据实际自行调整补贴标准,但每头不超过40元。
(三)补贴数量:补贴资金总数为180万元,按农业农村部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5月份统计数据测算,各区资金分配见下表,不足部分由本区自行解决,如有结余可统筹使用。
区名称 | 蓟州 | 宝坻 | 武清 | 宁河 | 静海 | 滨海新区 | 合计 |
补贴资金总数 | 13.5 | 12.96 | 20.34 | 93.96 | 9.36 | 29.88 | 180 |
补贴能繁母猪 | 3375 | 3240 | 5085 | 23490 | 2340 | 7470 | 45000 |
三、补贴程序
(一)申报: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制定本区2020年生猪良种补贴工作方案和补贴计划(附件),并在区政府或区农业农村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二)审核: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于2020年12月23日前将工作方案和补贴计划分别报送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
(三)资金兑付:市农业农村委对各区申报的补贴计划进行审核,通过后,区农业农村委商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给相关养殖场。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要高度重视生猪良种补贴工作,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确保补贴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加强宣传,做好服务。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补贴政策和标准,确保辖区内养殖场普遍知情、受益。
(三)加强监管,明确责任。区农业农村委和区财政局要做好补贴计划制定和补贴资金监管工作,确保补贴资金确实用于生猪生产。
附件: 区2020年生猪良种补贴计划
附件
区2020年生猪良种补贴计划
填报单位(盖章): 2020年12月 日
序号 | 养殖场名称 | 养殖场地址 | 负责人 | 能繁母猪数 | 申请补贴 |
合计 | 共 家 | ||||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