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农委关于修订《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的通知
有农业的区农委,市农委系统各有关单位:
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修订,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意见》(津政发〔2008〕61号)要求,市农委修订了《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
《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修订1》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津农委〔2014〕11号)中相关实施标准同时废止。
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8年7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