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农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农业的区农委,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动员会的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天津市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8年3月10日
(联系人:李志;联系电话:28450815)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执法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我市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意识,有效保障权利人、经营者和广大农民利益,维护公平有序的种子市场竞争环境,推动我市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我市农业植物新品种现状,督查我市侵犯农业植物新品种权情况;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增强种子企业守法意识,提高行业自律,自觉抵制假冒伪劣种子;积极推进植物新品种权执法维权工作,保护品种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增强全社会知法守法、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的意识。
二、重点工作
(一)监督种子企业。各区农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内玉米、水稻、小麦、蔬菜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其中,对近年来市场监管发现有问题的、维权企业举报的和农民投诉的企业,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许可、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生产经营档案、种子来源及去向、包装标签、相关生产和销售合同、品种真实性、种子质量等。
(二)整顿种子市场。一是要在2017年种子生产经营网上备案的基础上,各区农业主管部门要对全市种子经营门店分区域清查,要以近年来市场监管发现有问题的、维权企业举报的和农民投诉的经营门店和乡村经销店为重点,重点检查网上备案情况、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经营台账建立健全、委托和代销合同情况、品种真实性、种子质量等。市农委、市种子管理站对相关区重点种子经营门店进行督导检查和暗访检查。二是对种子直销入户比例较高的地区,要组织进村入户倒查,发现问题种子线索,查清种子来源和品种真实性等。三是抽检种子质量,各区对辖区内种子经销店发现问题的种子,抽取样品及时送交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中心等检测机构进行品种真实性检测。
(三)开展专项执法。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结合群众举报投诉的线索,由市农委统一组织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伪造品种权证书和品种权号、使用已经被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品种权的品种权证书和品种权号、以非授权品种冒充授权品种、以此种授权品种冒充他种授权品种、其他足以使其他人将非授权品种误认为授权品种等假冒授权品种行为和侵权违法行为,遏制假冒授权品种流入市场。同时,加大日常执法检查的力度,拓展执法检查的广度和深度,深挖假冒授权品种的来源和渠道,一查到底,彻底摧毁违法犯罪网络。
(四)整治制种基地。各区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制种企业的跟踪管理,在播种前要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制种地点、品种、面积、委托企业资质及制种合同等信息,建立相关信息数据库。检查制种企业是否具有授权或委托手续,是否与制种户签订生产合同等。重点加强对无证生产玉米、水稻种子的单位和个人的规范和整治。在种子收获前组织拉网式检查,抽取所有生产品种的种子样品,进行真实性检测。
(五)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对于发现的套牌侵权、制售假劣重大案件,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开展案件查处。涉嫌犯罪的,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对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涉及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职权的,可采取联合挂牌督办、集中办案等形式,限期办理,彻查全案,坚决杜绝地方保护主义。
(六)推进宣传培训。一是坚持“正面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条幅报刊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我市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专项行动的决策和部署。二是强化“以案说法”。加大对侵犯品种权案件的曝光力度,提高全社会的品种权保护意识。三是注重“科技培训”。以举办培训班为契机,针对经销商、代理商和专业大户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规范经营讲座,切实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增强品种权人维权意识。
三、 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好专项行动,确保取得成效。
(二) 健全执法机构。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将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执法工作作为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之一,落实工作经费,健全执法队伍,并结合当地实际,开展打击侵犯农业植物新品种权行动。
(三)完善相关制度。各区要完善种子信访案件受理、信访事项登记制度,向社会公开种子打假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信函地址,鼓励群众举报各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健全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方便群众信访、举报和投诉。同时,要及时公开种子打假行动中查处的案件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3月)。启动天津市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专项行动,宣传落实专项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3-11月)。组织开展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情况调查,并在全市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三)总结交流阶段(2018年12月)。全面总结打击侵犯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取得成果,市农委将采取审查材料、听取汇报、暗访检查、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各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等进行考核评价。各区农委、区种子管理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成效与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于2018年12月15日前将打击侵犯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工作情况报送天津市农委科教处、天津市种子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