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市农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农委系统各单位,天津农学院,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津党发〔2014〕20号)的部署,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地方开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农科教发〔2008〕5号)的要求,市农委、市财政局共同制定了《天津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实施方案》,请按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实施方案
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6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天津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
创新团队建设实施方案
为开展天津市现代都市型农业关键与共性技术联合攻关,尽快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参照《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农科教发〔2007〕12号)和《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地方开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农科教发〔2008〕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市现代都市型农业的发展需求,以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提高服务产业能力为目标,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为主线,依托现有优势科技资源组建创新团队,推动农业科技资源纵横合理配置,开展分工协作和联合攻关,形成覆盖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和相关专业领域的产业技术体系,全面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全面提升我市现代都市型农业的产业竞争能力。
(二)基本原则。
1.特色产品优先原则。天津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简称“创新团队”)主要以特色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为主线进行构建,按照产业发展的内在规律进行优化配置,突出在遗传育种、栽培与养殖、病虫害防治、土壤营养、产后处理与加工、设施设备和产业经济等环节的研究、试验,进行集成和示范,为产业发展提供全面、系统的技术支撑。
2.强化协同创新原则。改变过去注重产业发展中的单个环节攻关为产前、产中和产后各环节的系统攻关;改变过去注重单个单位攻关为聚集和整合本领域优秀骨干科研人员联合攻关,集中力量解决影响和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难题;改变过去科研与推广脱节的现象,形成科研、示范、推广一体化,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促进农业科技进步。
3.优选科技人才原则。通过竞争性制度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长期稳定、团结协作、勇于创新的农业产业科技创新团队,为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4.稳定资金投入原则。围绕特色产业发展和农业科技进步的要求,根据每个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中确定的总体目标任务和年度目标任务,突出体系建设重点内容,进行顶层设计,明确资金投入和用途,建立相对稳定的资金支持渠道,发挥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安全。
二、创新团队的总体任务
创新团队平时开展事关产业发展的基础性、前瞻性技术研究,进行产业技术的集成示范和推广、农产品产业发展与技术发展动态分析及产业经济政策研究,为行政部门提供决策咨询意见,为社会提供信息与技术服务。非常时期开展应急任务。
三、创新团队构成和职责
(一)创新团队构成。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由首席专家、岗位专家、综合试验站站长三个层级构成。每个创新团队设置一名首席专家、若干岗位专家、若干实验站站长的创新团队。依据服务产业技术研发的实际需要和现有基础条件,合理确定不同产业具体设置的岗位种类、专家数量,在主要农产品聚集区设立若干个综合试验站,每个综合试验站设一个试验站站长岗位。
(二)工作职责。
1.首席专家的职责。负责领导创新团队建设,牵头制定产业体系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岗位专家的职责。开展产业技术发展中关键技术的研究与集成,解决产业技术发展的关键问题;开展产业技术人员培训;收集、监测和分析产业发展动态与信息等;指导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综合试验站的运作,指导企业科技能力提升。
3.试验站站长的职责。开展产业综合集成技术的试验、示范;培训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调查、收集生产实际问题与技术需求信息,提供应急技术服务。
四、管理机制
(一)管理结构。在不打破现有管理体制的前提下,明晰权责,成立天津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管理委员会和专家咨询指导委员会。
天津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管理委员会由市农委主任任组长,市农委主管领导、市财政局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农口局(院、办)主管领导为成员。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农委科教处。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定创新团队发展规划和分年度计划,对产业技术体系进行管理监督。
天津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专家咨询指导委员会主要由中国农科院等与我市签订协议的“四院两校”专家,京冀农业专家、我市有关单位的管理、技术和财务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对创新团队发展规划和分年度计划进行可行性论证,对产业技术体系运行情况、工作业绩与财务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二)技术依托单位和专家遴选。
1.首席专家。首席专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组织评议、择优确定的办法产生。一是由市农委提出首席专家遴选条件和标准,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遴选;二是由符合条件的专家自主申请,所在单位出具推荐和承诺意见,报市农委;三是由市农委组织评议,提出初步人选,报委领导审定后确认。首席专家确认后,其所在单位即为创新团队的技术依托单位,创新团队不作为法人单位。
2.岗位专家。岗位专家由首席专家和创新团队主管部门共同提出,市农委审定的办法产生。一是由首席专家提出岗位专家的建议名单,商创新团队主管部门同意后,由专家本人正式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报创新团队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二是由创新团队管理委员会审定后确认。每个创新团队内同一专业领域的岗位专家,原则上由来自不同单位的人员组成,首席专家兼任其中一个专家岗位。
3.综合试验站。综合试验站站长岗位由首席专家和创新团队主管部门共同提出,市农委审定的办法产生。一是对符合条件的试验站站长,由其本人提出申请,由其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经首席专家与创新团队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创新团队管理委员会;二是由创新团队管理委员会审定后确认。综合试验站主要依托当地的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
(三)运行模式。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每三年为一个实施周期,实行“开放、流动、协作、竞争”的运行模式。分为任务确定、任务执行和绩效评价三个环节。
1.任务确定。各产业技术体系在建设启动之年,由首席专家组织本体系内人员,全面调查征集产业技术用户,包括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推广部门、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提出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经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组讨论梳理后,提出本产业技术体系未来三到五年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经组织专家咨询指导委员会论证后,报管理委员会审议下达。
2.任务执行。首席专家根据审批下达的本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制定任务分解具体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本体系内各功能研究室、综合试验站。然后由首席专家与市农委签订任务书;岗位专家与首席专家、综合试验站站长签订任务书,层层落实责任,保证产业技术体系顺利实施。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信息反馈,提出意见建议,做好工作的相互衔接。
3.绩效考核。建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绩效考评制度。每年由专家咨询指导委员根据考核指标,对每个产业体系创新团队工作情况和各专家岗位、综合试验站站长岗位绩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管理委员会。考核结果将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每三年对各产业技术体系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实行动态管理。综合考核以各产业发展取得的实际成效作为核心指标。考核结果分为良好、合格、不合格三种。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进行调整。
五、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创新团队建设资金主要由基本建设支出、人员经费、基本研发费、仪器购置费构成,由市财政及有关单位共同承担。
(二)人员与设施条件保障。建设依托单位须保证人员在创新团队的工作时间、办公条件、实验室条件,提供必要的辅助人员。所有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聘任人员须保证优先完成在本体系中承担的任务。
(三)制度保障。建立创新团队绩效考评管理办法、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信息交流、资源共享等机制,用制度促进团队建设的顺利实施,保障创新和服务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