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天津市强化设施农业科教支撑的指导意见
有农业的区、县人民政府,农口各局院,市有关单位:
设施农业(主要包括设施蔬菜、设施畜牧业、设施渔业等)是我市发展现代农业的重点,正在大规模超常规发展。为适应设施农业发展需要,强化科技教育支撑,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大力提升设施农业科技水平,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管理能力,提高生产效率和效益,明显增加农民收入,支持全市设施农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围绕设施农业发展需要,到2011年,累计推荐推广100个新品种,推荐推广100项新技术,建立1万科技示范户,设施农业从业农民普遍接受1次技术培训,培养3万设施农业专业农民,使全市设施农业综合科技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推荐推广设施农业新品种
品种是基本的生产资料,品种优劣从根本上影响种植业、养殖业水平和农民收益。要着眼于国际先进水平,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引进一批适合我市设施农业生产需要,顺应国际和国内高端市场需求的新品种,并加大推广力度,促进品种改良和更新换代。要大力推荐推广我市拥有知识产权的优质、高效新品种,将类似黄瓜“津优35”、“津优36”等新品种率先在本市应用,加大推广力度,扩大市场占有率,使本市农民先受益。每年推荐一批新品种,有计划示范推广100个新品种,其中2008年示范推广50个新品种。
要扶持建设一批种子供应和种苗生产基地。通过集成穴盘育苗、蔬菜播种纸专业化育苗、机器人嫁接、工厂化育苗等技术,降低育苗成本,实现产业化。要在设施农业主产区建立6-10个种苗基地,示范带动专业化育苗产业的发展。
(二)组织推荐推广设施农业实用技术
全市设施农业发展迫切需要引进应用大批实用技术。原有设施农业区,由于多年耕作,已出现土壤肥力不足、土传病害严重、栽培管理经验化等突出问题,急需技术升级。新建设施农业区,大量新从业农民,急需实用技术的培训与示范引导。要积极组织推荐推广茬口选择、种植养殖管理、绿色有机产品生产、克服障碍性天气、病虫害防治等种养殖技术,以及棚型结构、机械化、信息化、相关包装加工、物流等工程技术。要将技术、专家资料等编辑成册,免费向农户发放,并通过网络、电台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为农民提供参考和指导。计划组织示范推广有机土栽培、各类蔬菜栽培、设施环境自动化调控技术、CO2施肥技术、工厂化食用菌生产、工厂化循环水海珍品养殖、生猪舍内环境控制、粪污处理、奶牛DHI性能测定等100项技术,其中2008年示范推广50项技术。
(三)提升设施农业技术体系服务能力
强化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服务能力。大力加强设施农业主产区的区县、乡镇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能力建设,明确服务职责,落实责任制。在全市设施农业规模化经营地区,建设科技示范基地,集中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的引进、组装配套和示范推广,并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建立大批设施农业科技示范户。
(四)大力培训设施农业专业农民
针对设施农业发展需要,大力开展科技培训,要使设施农业从业农民普遍接受一次科技培训,每10户培训1名专业农民。
(五)组建设施农业技术工程中心
组建“天津市设施农业技术工程中心”,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品种资源和适用技术,不断创新,对设施农业发展发挥引领与示范作用,为全市设施农业发展提供持续的技术支持。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三个结合”,即产、学、研结合,农、科、教结合,示范、推广、培训结合。主要包括:整合现有的农业科技、教育资源支撑设施农业发展,促进大学和科研机构强化支持设施农业产业,以产业发展促教学、科研,以科技示范户、示范场为依托开展示范、推广工作,以示范、推广的成果开展培训。
(二)优化科教兴农政策。以现有政策为基础,通过制度创新和财政资金增量支持,集中引导全市科教力量,突出扶持设施农业,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主要包括:依托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引导机制,推广设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建立科技示范户,开展科技培训;依托天津市种业基地建设政策,在强化种业创新的同时,建立良种和种苗繁育基地;依托全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强化设施农业主产区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建设;依托全市农民素质提高工程,培训设施农业专业农民。
(三)落实责任制。设施农业主产区区县政府,要将科技教育支撑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设施农业发展规划,并具体组织实施。市农口各行业局要充分发挥体系优势,认真组织好新品种、新技术的推荐推广,尤其是科技示范户建设。要组织技术力量,研究确定推荐品种、技术名录,并编辑技术宣传册,免费发放给农民。由市农科院牵头,市农机局、市农业局、市气象局协助,通过机制创新,有效整合相关力量,组建天津市设施农业技术工程中心,并尽快开展工作。要将种苗基地和科技示范基地向区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集中。
(四)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市和区县财政都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确保设施农业科技教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在现有资助强度基础上,市财政每年安排2500-3000万元,重点扶持建设科技示范户、提高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服务能力和建设设施农业技术工程中心。
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