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农村实用人才资源统计
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南区、北辰区、宝坻县、武清区、静海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全国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国家农业部和统计局《农村实用人才资源统计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市采取随机等距抽样方法,抽取津南、北辰、宝坻、武清、静海五个区县为我市农村实用人才资源统计试点工作样本区县。为做好此次农村实用人才资源统计试点工作,我市制定了《天津市农村实用人才资源统计试点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按要求做好试点工作。
附:1、天津市农村实用人才资源统计试点实施方案
2、农村实用人才统计调查表
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二00五年一月十一日
天津市农村实用人才资源统计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全国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国家农业部和统计局《农村实用人才资源统计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做好我市农村实用人才资源统计试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农村实用人才资源抽样调查试点,初步测算出我市农村实用人才总体规模、层次、结构、分布等情况,为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决策依据。同时修改完善统计调查表及农村实用人才的认定标准。
农村实用人才资源统计调查时点为2004年12月31日,调查年度为2003年12月31日至2004年12月31日。
二、样本区县
津南区、北辰区、宝坻县、武清区、静海县
三、统计方法
(一)抽样方法
采取随机等距抽样方法,样本区县按照200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如果农民人均纯收入相同,则按乡村总人口二次排序)对区县内所有的村进行排队,确定不少于10%的村样本。
(二)调查方法
根据农村实用人才的概念和特征,以村为单位填写《村级农村实用人才基本情况调查表(试行)》,在此基础上形成《村级农村实用人才汇总表(试行)》。样本区县要深入村组,了解真实情况,并根据需要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同时注意总结经验,分析调查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形成正式的统计调查试点工作报告。
四、时间安排
2005年1月31日前完成村抽样工作和样本村登记、编码工作并将登记表报送市农村实用人才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5年2月完成村级统计调查。2005年3月15日前样本区县将调查数据和试点报告报送市农村实用人才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5年3月31日前完成全市数据统计并报农业部。
五、任务分工
(一)样本县的任务
1、采用随机等距抽样的方法,抽取不低于10%的村作
为样本村。
2、培训调查员;
3、实地调查填表;
4、区县实用人才数据统计上报;
5、分析研究并形成区县试点工作报告。
(二)市级任务
市农业局:指导样本区县做好统计调查工作,负责调查数据的解释、各类报表的收集、整理、汇总并形成全市工作报告。
市农委: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和农业部沟通与联系,督促检查落实,掌握时间进度,负责上报材料的审查及报送农业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成立“天津市农村实用人才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市农委副主任王恒智任组长,市农业局主管领导任副组长,样本区县政府主管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农委科教处,市农业局人事处、科教处及样本区县农委的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农业局。
样本区县要成立本区县的农村实用人才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承担单位,安排专人负责。
(二)经费保障
农村实用人才统计试点经费分级负担。样本区县政府、部门要从人才强国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要性,保证人力、物力和经费投入,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