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各种植业设施经营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防护意识和处置能力,认真梳理场所风险隐患,坚持闭环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二、强化农业机械安全使用
各生产主体要注意农机作业的安全防范,杜绝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疲劳作业等危险违法行为。认真吸取近年来各类农业机械的典型事故教训,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装有卷帘机的大棚,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安全。
三、强化农业生产管理
一是各生产主体要做好设施大棚的安全监督管理,加强设施大棚防灾、防火、用电隐患排查;陈旧设施承重墙如有损坏、裂痕、坍塌,钢架腐蚀,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修缮加固,待确保安全后方可投入生产。位于铁路沿线或输电线路等管控范围内设施,要做好棚膜、地膜等轻质物体隐患排查,防止影响输电线路和铁路运行安全。
二是在农药的安全使用上。各生产主体要做到用药管理制度健全,建立并保存农药使用记录。同时,按照农药标签要求用药,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防止超范围、超剂量、超频次使用农药,用药防护措施要齐全。要及时回收使用中产生的农药包装废弃物,防止污染环境。
三是防范病虫害传播。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繁育基地执行产地检疫。按照规定应实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生产主体要办理调运检疫手续。批量引进种子种苗可从https://zbzj.agri.cn/pq/jydzxxcx查询检疫证书,并做好消毒处理和隔离试种。严防外来有害生物。
四、强化安全用电用气用水
各生产主体要杜绝私拉电线,违规使用电器、燃气类物品情况。有人临时居住的看护房要注意水、电、气安全,如确需使用明火灶具的,需做好隔离防范;不得在看护房和温室大棚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因违规充电造成火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将按“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等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让我们共同努力,守护幸福,维护种植业安全生产稳定环境。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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