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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发布2024年农业产学研用合作“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的通知
来源: 科技教育处(委环指办) 发布时间: 2024-09-30 16:18

市农业农村委系统有关单位,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有关单位:

为深化农业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促进现代都市型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服务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试行农业产学研用合作“揭榜挂帅”机制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服务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农业产学研用合作“揭榜挂帅”项目榜单予以发布,公开征集揭榜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榜单设置

通过公开征集,专家评审,遴选出立项技术需求36项,其中:关键技术集成攻关类项目技术需求30项、重大科技成果推广类项目技术需求6项。项目榜单提出了项目名称、技术需求、核心指标、完成时限、资金来源及预算经费,技术需求单位及联系方式同时发布。

二、揭榜条件

揭榜方为有研发实力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或各类创新主体组成的联合体,以及承接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相关单位和社会组织。揭榜主体坚持供需双方协商一致原则,不设“门槛”和条件限制。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较大的技术覆盖面和技术协同创新受益面,能优化我市现代都市型农业建设科技资源,推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发展;

2.能够为项目提供科研创新、试验示范、转化推广必要的支持和配套条件;

3.揭榜方及项目主持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无逾期未结题的农业科技类项目;

4.揭榜方不得作为同一项目的需求方。

三、揭榜要求

1.揭榜方与需求方自主合作、充分协商、互惠互利,以市场化机制开展农业科技产研合作。

2.有意向的揭榜方应根据榜单内容及自身能力,主动与需求方对接洽谈,提出技术创新或成果转化解决方案,填写《天津市农业产学研用“揭榜挂帅”项目申请书》。

3.项目主持人应为揭榜单位在职人员,具有相关领域科研能力和工作基础,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

4.揭榜单位应为本市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可自主组建项目实施团队,自主确定合作单位。

5.揭榜方须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6.揭榜方应与需求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归属和收益分配协商一致,避免产生纠纷。

四、申报要求

1.市农业农村委系统有关单位、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涉农高校等农业科技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本地区揭榜申报组织工作。

2.申报材料一式6份,包括原件1份、复印件5份(一份申请书装一个文件袋,并注明项目类别、项目名称、揭榜单位)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3.各项目主管部门于2024年10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委,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天津市海泰信息广场A座市农村中心。

联系方式:市农业农村委科教处 李 涛 022-63083809

            市农村中心就业促进部 侯志英 022-28336078

电子邮箱:nyxmgl2008@163.com


附件:

1.2024年农业产学研用合作“揭榜挂帅”项目技术需求榜单(关键技术集成攻关类)

2.2024年农业产学研用合作“揭榜挂帅”项目技术需求榜单(重大科技成果推广类)

3.天津市农业产学研用“揭榜挂帅”项目申请书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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