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领会“四个善作善成”核心要求,深度挖掘我市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特色亮点,积极展现“三农”各领域的积极作为,示范引领全市“三农”工作更好发展,现征集我市乡村振兴典型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征集对象
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在推动我市乡村全面振兴工作中涌现的典型案例。
(二)征集内容
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时提出的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城乡治理一体化,在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上创造更多新鲜经验的重要要求,总结提炼在全面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中探索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1.各涉农区总结提炼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特别是在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方面的具体做法,以乡镇、村两级为主,案例要具有真实性、创新性、可持续性、可复制推广性等特点,真正能够可学可鉴。
2.各有关市级部门可按照本部门工作职责,聚焦重点领域或某项重要涉农政策进行总结提炼,深入挖掘在推进我市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经验做法和亮点成效。
3.有关企事业单位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总结提炼在参与我市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三农”金融支持、城乡一体化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农村传统文化保护传承等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工作模式和优秀成果。
二、相关要求
1.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需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将典型案例材料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通过天津市政务邮箱报送至市委农办(电子邮箱:swnb@tj.gov.cn)。
2.有关企事业单位可通过邮寄方式,将标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的典型案例电子版(刻录在光盘或U盘)邮寄至市委农办(邮寄地址:河西区黑牛城道177号市农业农村委 冯照钧、陈曦丹收)。
3.各涉农区至少报送3个典型案例,其他单位至少报送1个典型案例。之前报送的典型案例不可重复报送。典型案例材料要求主旨清晰、层次分明、资料翔实、数据准确、文字简明流畅。每篇字数在2500字左右,并附300字左右案例特点说明,每个案例配图3-5张,单张照片不小于3M,插入文档并附2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图片要做到无版权纠纷,可用于公益性宣传展示。
4.典型案例申报截止时间到2024年9月13日。
三、评选程序
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市委农办组织对申报的典型案例进行评选,确定拟宣传推介的十大典型案例、若干优秀案例。优秀典型案例优先向中央农办推荐,并在我市各大主流媒体《天津农村》、“津沽三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予以宣传推介,引导各单位交流学习、借鉴推广,营造推进全面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附件: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参考模板
(联系人:冯照钧 联系电话:022-63083621
陈曦丹 联系电话:022-63083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