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动物防疫)、卫生健康、规划资源部门,各相关隶属海关: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病兽防、关口前移”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全国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2—2030年)》,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规划资源局、天津海关联合编制了《天津市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3—203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有效完成。
市农业农村委 市卫生健康委
市规划资源局 天津海关
2023年1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