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
根据《天津市动物防疫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津财规〔2021〕18号)《天津市动物防疫补助政策总体实施方案》(津农委计财〔2022〕61号)等文件规定,我委在对各涉农区统计报送的2023年度屠宰环节病害猪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量进行核定的基础上,对市级补助资金进行了清算。经与市财政局商议,现将2023年度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市级补助资金计划281.4万元(见附件1)和2023年度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市级补助资金计划2452.6万元(见附件2)下达给你们,请各涉农区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区级资金,加快资金兑付进度,强化补助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本次清算后蓟州区、静海区、北辰区市级补助资金缺口237.9万元,市财政将于近期予以安排,具体以预算指标文件为准。
附件:1.2023年度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市级补助资金计划表
2.2023年度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市级补助资金计划表
2023年12月1日
(联系人:李争;联系电话:022-63083840)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