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在津各中资银行、各财产保险公司: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要求,做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服务保障,有效发挥金融支持作用,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助力天津市实现产能稳定、结构合理、绿色优质的粮食生产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服务粮食安全战略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力做好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农村生产金融服务。持续加大对水稻、小麦、玉米三大主粮生产和“菜篮子”重要农产品供应等的金融供给,围绕良种繁育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装备、粮食流通收储加工等产业链重要环节,制定差异化支持措施,为“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作出天津贡献。
二、优先保障春耕生产信贷投入
各银行机构要提早动手、跨前两步,加强与地方政府以及农业农村部门的沟通协调,了解掌握今春“三农”领域工作的总体安排和实际进度,积极摸排涉农企业、组织和农户春耕备耕资金需求,科学测算、制定投放计划,通过向总行申请信贷额度、向人民银行申请支农再贷款等方式多渠道保障涉农信贷供给,确保信贷投入高于上年。结合粮食生产特点,开发专项信贷产品,提高信贷产品适配性、精准性,积极推广“春耕贷”“托管贷”“稻农贷”等产品,加大对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等信贷投放。保障种子、化肥、农药、饲料等农用物资生产供应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技术推广、农机农资采购等农业服务组织的信贷需求。
三、强化产业链上下游金融支持
鼓励银行机构围绕小站稻、蔬菜、畜牧、水产等四条重点全产业链和林果、食用菌、杂粮、山货、果品、花卉、三辣、粮油、萝卜、观赏鱼、河蟹、海珍品、南美白对虾等特色产业,构建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增强中长期信贷支持,将资金有效注入重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保障设施农业、粮油和其他农产品加工、冷链运输、仓储物流等企业的信贷需求。
四、提升农业保险保障能力
各保险公司要结合天津地区实际,积极拓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持续提升天津市主要农作物、主要牲畜、重要“菜篮子”品种和森林等险种覆盖面。鼓励保险公司开展高标准农田质量保证保险业务,参与农田基础设施管理。积极创新指数保险,推进“保险+期货”“保险+抵押”等“农业保险+”模式不断增点扩面,由“保成本”向“保价格”“保收入”迈进。鼓励保险公司围绕天津市重点农业产业链,创新综合保险模式,探索一揽子保险服务,满足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的多元化保险需求。深化与银行机构合作,通过农险保单质押、贷款保证保险等提供融资增信服务。
五、推动金融服务提质增效
各银行机构要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授信流程,缩短审批时间,确保信贷资金及时到位。各银行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涉农信贷主体特别是涉农小微企业要落实好优惠利率、信用贷款、无还本续贷等要求。对确有还款意愿和吸纳就业能力、存在临时性经营困难的涉农小微企业,统筹考虑展期、续贷等手段,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主协商贷款还本付息方式,保障涉农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各保险公司要主动、迅速、合理、合规开展承保理赔服务,做到“应赔尽赔”“快赔早赔”。鼓励保险公司将遥感、无人机、生物识别等技术运用在农业保险经营实践中,提高承保理赔效率,增强防灾减损能力,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现代育种、农业“卡脖子”技术、智慧农业、农机装备等农业科技领域的信贷和保险保障支持,创新金融保险产品和服务模式。市农业农村委定期更新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农民合作社信息管理系统、高素质农民数据库等信息,推动天津市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常态化。银行机构要积极利用信贷直通车平台,应用推广“农业农村大数据+金融”模式,开发随用随贷、随借随还的线上信贷产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农业生产+基础设施”项目联合授信模式,以农业产业市场化收益反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破解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缺乏有效还款来源难题。推广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活体畜禽、知识产权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探索农机具质押、粮食订单质押、仓储质押等创新形式,拓宽农村资产抵质押物范围。鼓励保险公司创新发展制种保险等,为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供一揽子保险解决方案。
七、优化金融供给体制机制
各银行机构要把支持粮食生产、服务乡村振兴与自身发展战略相结合,持续优化信贷供给体系。鼓励政策性银行、大中型商业银行继续给予普惠型涉农贷款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政策性银行要强化对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加大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及时足额保障储备粮油信贷资金。大中型商业银行要结合定位优势,加大首贷户拓展力度,着力打造差异化竞争能力。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要坚守支农支小定位,化解风险、深化改革,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各银行机构要持续完善“三农”尽职免责制度和内部绩效考核制度,激发“敢贷愿贷”内生动力。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进一步健全服务乡村振兴的内部运营机制,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
八、发挥农业担保机构作用
充分利用天津市农业信贷担保机制,加强对农业担保机构的指导、监管和考核工作。农业担保机构要坚持政策性定位,专注“双控”业务,助力提高农业担保业务规模、覆盖面。深化银担合作,完善风险分担机制,积极创新推广担保产品,提高产品与农业及一二三次产业的匹配度、适用性,合规开展批量惠农业务。深化与区镇合作,下沉服务重心,提高获客能力,贴近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服务。加强信息化建设,发挥数据赋能作用,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服务效率。
九、强化政府引导、政策宣传和风险防控
天津银保监局将定期监测考核涉农信贷完成情况,采取多种形式给予正向激励和监管窗口指导,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工作落实力度。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春耕备耕、“三夏”、秋冬种等农时季节及时组织开展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融资需求摸底调查,帮助对接银行机构和农担公司。各涉农区农业农村部门、银行保险机构、农担公司要加强联动宣传推广,充分调动乡村基层干部、基层机构网点人员力量,开展下沉服务,将更多的信贷、担保、保险政策和金融知识普及到村到户。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切实加强涉农领域信用风险管理,坚持依法合规经营,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有序开展信贷和保险业务,维护公平市场环境,确保涉农金融服务实现风险可控、经营可持续的良性循环。防止过度授信、违规收费、无理拒赔、惜赔等行为。
天津银保监局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