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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第十五届一次会议第0354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类别:A 签发领导:金汇江 公开属性: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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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伟俊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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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引导青年人才参与乡村振兴的提案,经会同市金融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合作交流办、市财政局研究答复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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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视乡村振兴人才培训,提高农村人才产业致富能力 市委、市政府各级部门高度重视乡村人才振兴,我们紧紧围绕农村实用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构建一条由高素质农民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乡村振兴产业人才培育“头雁”三级层次分明、逐级递升的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模式,吸引选育青年人才参加培训,开展知识更新和能力提升。一是深入推进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行动。以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满足农民理念知识技能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关键,重点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种养大户以及农业企业负责人,大力培育高素质农民队伍。2022年共开设54个班,培训2265人。举办了3期高素质青年农民专题培训班,聚焦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人才需求,重点面向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青年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村合作社带头人等乡村青年、返乡创业大学生、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户”青年群体。二是推动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到村任职、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的选调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和《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关于印发<2022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到村任职、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的选调生培训教学组织指导意见>》要求,市农业农村委党委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的目标任务,制定了具体的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民创新创业、提高乡村治理水平,2022年共举办7期培训班,其中创业富民主题培训班3期、乡村发展与治理主题培训班3期、到村任职选调生能力建设主题培训班1期,为我市培训农村实用人才700名,其中青年294名,占比达42%。三是开展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培育。为带动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雁阵”,夯实乡村产业振兴人才基础,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通过“线上+线下”教学模式,从理论培训到实践指导,面对面传授理念经验、手把手指导技术,培训乡村产业振兴“头雁”学员100名,其中青年62名,占比达62%;培训班以青年农民实际需求为导向,将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专业技能等作为培训重点内容,加快培育农业农村现代化亟需的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青年农民队伍,提升青年农民的能力素质,引导青年农民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的作用。通过培训,带动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雁阵”,全面提升我市种养殖能手、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主和致富能手等农村实用人才的技能水平,为各涉农区培养数量可观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也培养了一批可堪大任的乡村振兴青年人才。四是积极培养举荐乡村振兴青年骨干力量。严格按照《关于深入实施天津市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农业农村委系统青年干部的思想政治引领,做好天津市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农村班学员推荐、课程设计、实践组织等工作,坚持培养工作的政治性,不断扩大“青马工程”的影响力和覆盖面,聚焦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行动,面向农村基层党务工作者、青年村干部、经营主体青年带头人、农业农村领域青年干部开展招生,将更多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有志青年培养为乡村治理、乡村振兴的骨干力量。 二、创新方式多措并举,搭建农村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平台 2021年5月,市人社局深化创业导师团队建设,吸引青年返乡入乡,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天津市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试行)》,鼓励农业农村领域人才参与创业培训工作,持续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为包括青年企业家、返乡创业青年在内的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培训。培训合格的,还可享受专家和专业机构提供的开业指导、管理咨询、代理服务等后续支持服务。在常态化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服务对接活动的基础上,每年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离校后迅速启动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攻坚行动,人社部门开发求职登记小程序,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小程序在线登记个人情况、求职意向和就业服务需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根据需求提供针对性就业服务。同时,对返乡入乡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支持在外青年返乡入乡。市教委积极推动深化乡村振兴青年创业帮扶,积极创新载体,搭建平台,为青年人才创造机会。一是设立专门平台。设立天津市高校众创空间乡村振兴类协同培育中心,立足于乡村振兴主题,带领全市高校开展创新创业课程研讨、众创空间运营能力专题培训、创新创业训练营、优秀创业项目路演、企业学访等活动,每年活动覆盖全市约2000名师生。二是选拔拔尖项目。每年面向全市高校深入挖掘具有高成长价值的优秀乡村振兴类项目立项为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拔尖项目,配备专项扶持资金为其提供孵化支持,对接技术、市场、融资等资源,助力项目快速良性发展。如:天津中医药大学推荐项目“数智联动,赋能农业”——中药农业智能化种产销一体化平台建设和天津科技大学推荐项目“光艺创意文创工坊 助力残疾人精准就业”。三是融入创业赛事。举办第二届天津市大学生新媒体创新创业大赛,设置乡村振兴专项赛道,经过全市各高校选拔推荐,最终有73个大学生双创项目晋级决赛,以赛事形式促进大学生乡村振兴类创业项目质量提升。举办2022年大学生电商直播就业创业大赛,引领大学生群体利用短视频、直播、微电影、微综艺等新形式,为农村地区的产品做推广宣传,展示家乡的湖光山色、风土人情、文化传承,用实际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四是加强创业研究。面向各高校广泛吸纳我市高校创新创业工作领域的优秀研究人才,开展的创新创业重点项目专题研究。2022年面向全市高校征集创新创业委托研究课题12项,其中3项课题为乡村振兴方向主题,深化了产学研融合性研究理论积累,提高了指导大学生乡村振兴创业的师资力量储备。五是强化思想引导。每年组织开展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观主题教育系列活动,近3年全市高校累计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3200余场,形成就业观教育典型案例100个,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择业观、就业观。录制播放《职场新青年》《津城企业微探店》等就业观专题电视节目、网络节目,引导学生关注天津企业,爱津留津建设天津。六是推进社会实践。深入推进高校“新时代 实践行”系列实践活动和中小学“实践课堂”建设,近两年,有近2000支队伍将乡村振兴主题融入研学旅行和学生校外实践活动精品路线和活动品牌的打造中。 三、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引导优化金融服务供给 市金融局积极引导调度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涉农市场主体支持力度,优化服务供给,提升金融支持的可得性。一是深入对接农企农户金融需求。制定《连通金融水系精准滴灌乡村振兴系列活动方案》,坚持开展送金融服务下乡活动和调研工作。组织“贷动乡村经济 共享美好家园”线上“金融问诊”活动。撮合投放涉农贷款4.08亿元。同时,在“津心融”平台,植入“乡村振兴”特色服务专区。线上推广“兴农快贷”和“兴农e贷”等涉农信贷产品37个,提供7*24小时的在线选贷服务。二是扩大对涉农领域信贷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家庭农场等项目。积极推动普惠涉农贷款增量、扩面、提质、降本。督导地方法人银行运用央行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工具,增加低成本信贷资金投放。2022末,全市涉农贷款余额2703.99亿元,同比增长12.6%。三是提升信贷融资担保能力。督导农业担保公司等政策性担保机构扩大担保规模,降低担保费率,落实相关支农惠农政策要求。去年6月1日至年末,市农业担保公司担保费率下调至0.5%,对乡村振兴示范村、经济薄弱村产业项目实行免收担保费。四是鼓励金融产品创设和服务模式创新。与市农业农村委等单位联合印发《天津市推进活体畜禽抵押融资工作方案》。引导金融机构加强联动,通过“信贷+保险”“信贷+担保”等方式积极创设产品。相继推出“乡村振兴贷”“兴农担保贷”“春耕贷”“稻农贷”“菇农贷”“民宿贷”“生猪贷”“奶牛贷”“种羊贷”等信贷产品。针对农业产业龙头企业,通过供应链多层穿透,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农户投放贷款。为加大信贷产品宣传力度,定期征集更新和下发金融产品手册,目前,金融产品手册收录涉农信贷产品94个,涉及银行30家;收录涉农险种24个,涉及保险公司7家。另外,会同各区金融局加强对涉农金融产品和典型案例宣传,加速实现产品推广。五是全力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积极参与《天津市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举措》的补充修订工作,提出鼓励银行机构深入开展与创新创业基地、孵化器等机构合作。围绕大学生创新创业特点,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创设金融支持产品及服务,提供配套全流程的金融服务的支持举措。以及提出支持海河产业基金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及其相关背景的创投机构合作设立母基金,通过市场化机制进一步畅通产学研转化链条,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有力支撑等具体措施。 四、推动政策创新运用,为人才在农业创业提供支持 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乡村人才振兴工作,各部门积极研究政策措施引导青年等各类人才返乡入乡服务乡村振兴。一是出台引导各类人才返乡入乡措施。市农业农村委牢固树立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市场主导、政府促进的理念,经征求市委组织部等多部门意见,2022年9月15日正式印发了《天津市引导各类人才返乡入乡服务乡村振兴的措施》,研究制定了14条具体措施鼓励并引导各类人才返乡入乡服务乡村振兴。二是落实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政策。按我市“三支一扶”计划名额招募高校毕业生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为乡村输送和培养管理人才、专业人才和创新人才。建立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落实社会保险等待遇,为青年人才“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提供服务保障。三是引导青年等各类人才创办家庭农场。鼓励乡村本土能人、有返乡创业意愿和回报家乡愿望的外出农民工、优秀农村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创办家庭农场,并纳入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总体创建计划,按规定享受财政奖补资金扶持。四是鼓励涉农企业吸引青年人才就业。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的企业,依规给予企业社保补贴、岗位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在我市涉农区创办企业返乡入乡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享受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创办企业正常经营满6个月,带动就业1人以上并缴纳6个月社会保险费的,可先行申领补贴资金的50%。对创办企业、农民合作社的,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五是支持返乡入乡青年人才培育培训。统筹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返乡入乡青年人才培育,将其统一纳入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项目、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和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不断提升返乡入乡青年人才产业引领、创业带动、实用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六是落实返乡创业青年人才贷款政策。通过农业信贷担保机制对青年人才创办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给予信贷担保支持,其中:对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提供最高300万元信用担保,对市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创业创新带头人提供最高100万元信用担保,对农户提供最高50万元信用担保。对符合《市农业农村委关于财政担保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扶持政策通知》(津农委计财〔2021〕99号)要求的农业经营主体按规定给予贴息扶持。七是落实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报酬。2019年以来,安排财政资金7.2亿元足额落实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薪酬待遇,助力新鲜血液投身乡村振兴事业,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党组织工作基础。 五、下一步工作 我们将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将按照“十项行动”中大力发展都市型农业,发展设施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体验农业等特色产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等要求,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和工作推动落实力度,通过政策引导、强化服务和资金扶持等,不断加强农业农村领域人才创业培训,吸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返乡入乡就业创业,助力乡村振兴。在日常招商引资过程中,坚持一二三产并重,锚定目标企业,积极宣传推介我市涉农载体,招引符合我市农业产业需求的现代化农业项目,不断补齐乡村产业全链条,助力天津乡村振兴工作。一是引领学生到基层就业,认真落实《关于做好天津市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津就组字〔2023〕1号)等文件要求,开展勠力同心奋进新征程 基层就业绽放绚丽花”就业观主题教育活动,持续加强学生就业观教育,引领学生积极参与到乡村振兴事业中。二是持续加强与中央驻津金融监管部门、市有关部门和涉农区的联动,做好金融支持的有效衔接。并加强金融资源调度管理,强化金融服务精准对接,引导金融机构用足用好各项惠农政策和金融政策,积极创新产品、优化服务,助力青年人才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成长成才。三是在各类人才培训中进一步增加农村青年人才占比,积极落实青年等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政策措施,以乡村振兴作为发展平台,努力将青年等各类人才聚起来、用起来、留下来,以人才振兴引领支撑乡村振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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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9日 | |||||
| 工作人员:原帅 联系电话:88290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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