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委《关于上报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请示》(津南农业农村报〔2022〕1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2021年预批复的津南区小站镇四道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4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纳入你区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该项目建设规模400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00亩。项目总投资12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财政资金。
二、请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关于津南区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津农委计财[2021]37号)和《津南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四道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1年度4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津南农业农村报〔2021〕10号)组织开展相关工作。项目一经批复,不得擅自变动,如确需调整或终止的,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你区要精心组织项目建设,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加快推进工程进度,严格工作程序和时间节点,确保完成各项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2022年度天津市津南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批复表
2022年4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