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系统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天津市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有关要求,结合市农委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重点,切实提高系统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集中解决一批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隐患,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努力在农委系统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定于2014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系统同时开展。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大宣讲”教育活动。要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以“坚守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要内容开展教育活动。深入剖析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通过举办警示教育展览、开展事故反思大讨论、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等形式,吸取事故教训,增强防范意识,预防事故发生。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根据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安排,从今年起,将每年的6月16日确定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16日,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宣传图片展览、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问题等多种手段,向干部职工、从业人员提供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咨询与服务,在全系统掀起“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热潮。
(三)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要组织以机关办公楼、学校安全和人员聚集的场所等为重点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要针对前阶段安全大检查查出的问题,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再次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通过活动开展,进一步健全领导机构、完善工作台账、落实安全责任、整改问题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五)积极参加市安委会组织的各种活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规定,按照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积极参与全国和全市性“安全生产月”活动。一是组织开展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征文和安全生产摄影大赛活动,并评选系统内优秀征文和摄影作品参加市安委会举办的全市征文评选。二是认真组织系统人员参加市安全监管局、市总工会联合开展的“安全生产普法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组织好主题活动,争取在全市组织的活动中取得好成绩。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工作协调指导,切实保证农委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有序开展,成立市农委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农委副巡视员马超英同志任组长,系统各单位分管安全的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社会发展处,负责指导、协调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各级领导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亲自挂帅,细致谋划,精心部署,单位主官参加一次与安全有关的活动;分管安全的领导要有两项活动;负责安全工作的部门要有三项活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按照市农委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落到实处。
(二)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加强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影响力和感染力,使活动贴近实际、贴近基层,实现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夯实安全基础的总体目标。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在辖区重要场所、重要地段、重要区域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张贴宣传海报、挂图,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努力营造出人人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认真总结,做好报送。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字、影音资料、征文和摄影作品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活动信息,并于7月3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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