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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文明生态村规划建设导则
来源: 村镇处 发布时间: 2011-09-28 00:00

  前言

  文明生态村建设是天津市加强城乡统筹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是生态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创建范围为《天津市新农村建设布局规划》(2008—2020年)确定的现代“城、镇、村”体系中的中心村和基层村。

  天津市自2005年启动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以来,按照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字方针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不断丰富创建内容,加大创建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09年,市域范围内已建成文明生态村810个。

  为更好地指导今后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委托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以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及部门技术规定等为依据,总结5年来的实践经验,在广泛征求市各委办局、区(县)有关部门、创建村代表和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天津市文明生态村规划建设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本《导则》以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继续加大国家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源投向农业农村”、“加快改善农村民生,缩小城乡公共事业发展差距”精神为指导,结合天津市北方大都市区位特点和建设生态城市发展目标,兼顾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提出了天津市文明生态村创建的主要内容、技术标准、评价指标体系。

  本《导则》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创建目标、规划布局、住宅建设、道路交通、饮水安全、污水处理、清洁能源、生活垃圾、人畜粪便、绿化景观、公共设施、环境治理、防灾减灾、管理机制,共15个部分。

  全文下载:天津市文明生态村规划建设导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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