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天津市农业机械推广总站主要职责为:贯彻国家有关农机推广工作条例、办法,引进、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设施、农业机械和技术,对区县农机推广机构进行业务指导,承担本市农机推广方面其他相关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农业机械推广总站部门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 872.5 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130.8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 872.5 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130.8 万元,包括财政拨款 743.5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经营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129 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 872.5 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130.8万元,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支出 95.5 万元,主要用于 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
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 50.2 万元,主要用于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农林水支出科目支出726.8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19年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34.8 万元,主要项目是: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 1.8 万元,免耕精量播种机械化技术设备项目 33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 。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0 个,涉及预算金额 0 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附件9
天津市农业机械推广总站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 11.5 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16.2 万元,主要原因是 减少购置公务用车预算 。具体情况:
一、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6 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6 万元,主要原因是 今年有人员因公出国计划 。
二、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5 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3.5 万元,主要原因是 根据上一年实际支出情况判断进行调整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18 万元,主要原因是 没有公车购置需求 。
三、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 0.5 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7 万元,主要原因是 预计公务接待量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