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聚焦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行动,切实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将《天津市畜牧条例》《天津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等7件涉农地方性法规列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制修订《天津市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天津市关于加强动物诊疗管理的若干规定》等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天津市农业生态保护办法》《天津市植物检疫办法》《天津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后评估工作。高质量完成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农业法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农业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措施。全年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含动物检疫)7537件,核发电子证书285个,编制“一图读懂”12期,录制《营商环境大讲堂》1期,不断优化农业农村领域营商环境。
(三)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健全农业执法体系。制定《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4年版)》,修订兽药、饲料等8个部分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涉及110项农业领域违法行为。二是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召开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制定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将执法工作纳入委系统年度法治工作要点。聚焦种子、农药、农产品质量安全、海洋伏季休渔、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农业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先后组织开展“绿剑护粮安”、“中国渔政亮剑2024”、农机和渔业安全系列执法行动。全年实施农业行政执法检查15926次,抽检产品11205批次,办理群众举报1235件,查办案件617件,罚没款370.42万元。三是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市区两级执法人员轮训和执法骨干培训,邀请农业农村部、市委党校和市司法局相关专家举办执法能力提升专题辅导讲座,累计组织培训班148期,培训5723人次。扎实开展农业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案卷评查和执法技能竞赛活动,不断提高执法队伍技能水平。2024年,我委1起未经检疫调运种子案被评为全市“示范优案”,1起西瓜品种权侵权案和1起渔船私载人员案入选农业农村部典型案例。
(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目标。结合重点节日和关键时节,深入乡村一线开展“稻香绘丰景、法治润津乡”“宪在行动、法育农心”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更新委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组织委系统971名干部完成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全年举办法治宣传活动48场次,发放法律宣传手册1.3万余份,张贴宣传图5900余张。
(五)推动矛盾调处化解。强化农业农村领域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及时处置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2024年,我委驻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窗口接待各涉农区群众来访723件845人次,均按程序交办属地相关部门处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民零距离》栏目等渠道办理群众诉求1577件,答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办事服务工作,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2024年,通过我委官网发布信息2369条,总访问量1059409次,总浏览量1860678次;通过“天津三农”微博发布信息1769条,粉丝89560人;通过“津沽三农”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038条,订阅数8234个。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执法信息进行监督抽查,按季度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抽查评查,确保执法权力规范运行。
二、存在不足及原因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理论学习不深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内涵领会不深,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不高。二是执法能力不够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与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行动的任务要求还不匹配,综合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法治宣传不到位。法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不够,针对性不强,难以满足干部群众日常学法需求。
造成上述不足的原因主要是:没有上升到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去认识和理解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推动工作停留在常规方法上,主动创新、协同配合的意识不强、招法不多。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重点内容组织学习2次。为委系统领导干部讲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为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行动深入实施保驾护航”专题法治课。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机关各支部学习内容,利用“天津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开设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网络专题培训班,委系统550余人参加学习。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和委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委系统法治建设领导小组。2024年,委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10次,对法治建设、农业法执法检查等重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9次,协调推动解决农业执法难点问题2次。
四、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市农业农村委党委、市农业农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持续推动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各项任务落实落细,以法治引领“三农”工作迈向更高水平。
(一)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法治课、“三农”大讲堂等多种形式,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不断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
(二)加快重点领域立法。提高立法质效,对《天津市畜牧条例》《天津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和实地调研,组织开展农业技术推广“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工作,推进依法兴农、依法护农。
(三)提高行政执法质效。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培训力度。深入开展种子、农资打假、动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渔政“亮剑”等专项执法行动,狠抓农机安全和渔船渔港安全执法,依法严厉查纠违法行为,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四)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公布市农业农村委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谋助手作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五)提升法治审核效能。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修订完善合法性审核制度,加大合法性审核力度,多措并举提升各类合同、协议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审查质效,确保涉农政策措施合法有效。
(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落实普法责任制,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立法、执法等各项工作有机衔接。持续开展“普法进乡村”系列活动,大力普及宪法、民法典、农业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法律知识、法律服务和法治文化进村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