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升级浏览器版本到最新版本!
X
市农业农村委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法规处 发布时间: 2024-01-23 08:41

2023年,市农业农村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服务保障“三农”中心工作,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能力水平,着力夯实乡村全面振兴法治根基,确保乡村振兴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行稳致远。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将《天津市畜牧条例》《天津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等7件涉农地方性法规列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其中《天津市畜牧条例》列为审议项目。配合市人大常委会高质量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法一条例”、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等执法检查工作。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进一步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二)持续优化政务服务。2023年,我委办结各类政务服务事项6942件,实现涉农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占比98%、“一次办”占比100%、“马上办”占比32%、“就近办”占比54%、“不见面审批”占比97%、“全市通办”占比84%。制作8个政策解读“一图读懂”,录制2期“营商环境大讲堂”,全面深入解读惠企政策,不断优化农业农村领域营商环境。

(三)严格规范文明执法。2023年,全市实施农业行政执法检查11535次,其中市级执法机构检查2353次、区级执法机构检查9182次。市区两级查办行政处罚案件490件,累计罚没265万余元,其中市级执法机构查办案件82件,同比增长28%。除因法律立改废释和无监管对象外,履职率100%、执法检查及时上传率100%、处罚案件公示率100%。一是健全完善执法机制。修订《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文书格式(2023年修订版)》和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植物检疫、动物防疫等7部分内容,涉及144项农业领域违法行为。二是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组织召开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动员部署会议,印发《天津市农业行政执法培训工作规划(2023—2025年)》,邀请市委党校和市司法局相关专家举办执法能力提升专题辅导讲座,组织市区两级执法机构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聚焦种子质量和品种权保护、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耕地、转基因等重点领域开展“稳粮保供”专项行动,不断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专项行动期间,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85件,累计罚没92.99万元,没收违法货值5.64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件。聚焦海洋伏季休渔、水生野生动物资源和各类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3”系列执法行动。专项行动期间,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30件,累计罚没82.75万元,涉案渔获物重量5657公斤,水上巡查超过2.7万海里。聚焦“订单农业”存在突出问题,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开展以“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农业安全生产领域,开展农机、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实施安全领域执法“周报告、月调度、季总结”工作机制,联合公安、交通、海警等相关部门开展全覆盖联合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查处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农业农村系统遴选培训师资12名,全年举办集中培训206期,累计培训5189人次。举办执法大比武活动,市区两级执法机构45名选手参加比赛。东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成功创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在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的全国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我市5件案卷被评为优秀案卷。

(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借助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津郊‘乡’约喜庆丰收乡村振兴法治先行”等各类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目标。大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目前累计达到2992户,超额完成农业农村部下达任务目标,有效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圆满完成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委系统975名干部参加网上学习并全部通过考试。修订更新农业农村委系统“个性学法清单”和“个性题库”,组织3期法律知识考试。2023年“宪法宣传周”期间,出动普法人员560人次,发放宣传材料7800余份,受众达2.1万余人次。

(五)推动矛盾调处化解。注重源头治理信访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好群众合法利益诉求,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民心基础。注重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坚持自上而下的“浦江经验”与自下而上的“枫桥经验”有机融合,持续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常态化,完善机制,建立台账,及时有效解决群众信访诉求,化解信访积案。压紧压实属地责任,树立“管行业必须管信访、管业务必须管信访”意识,督促扛稳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有序推进各涉农区农业农村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协调化解。以“案结事了”“事心双解”为目标,推动农业农村领域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矛盾化解在当地。

(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全年通过我委官网发布信息2235条,总访问量523129次,总浏览量1277786次。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办事服务工作,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通过“天津三农”微博发布信息1689条,粉丝89585个。通过“津沽三农”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127条,订阅数5999个。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执法信息进行监督抽查,按季度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抽查评查,确保执法权力规范运行。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回顾2023年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理论学习不扎实。委系统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内涵领会不到位,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主动性还有欠缺,遇到问题从法治角度深入剖析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执法水平不够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与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行动任务要求还不匹配,在应对执法突发事件时风险意识不强,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预判不充分。三是普法宣传不系统。法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差距,长效性不够,难以满足干部群众日常学法需求。

造成上述不足的原因主要是:没有上升到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去认识和理解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推动工作停留在常规方法上,主动创新意识不强、招法不多,抓法治建设缺乏一竿子插到底的精神。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三农”法治工作,利用多种形式,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重点内容组织学习2次。专题讲座辅导学。邀请天津大学法治政府研究基地主任、法学院教授刘晓纯同志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作专题辅导。为委系统领导干部讲“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质量法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行动深入实施”专题法治课。邀请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副主任王健教授围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应急处突能力进行专题辅导。利用网络全员学。利用“天津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开设了“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网络专题培训”课程,委系统550余人参加学习。结合工作实践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机关各支部学习内容,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委主要负责同志坚持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成立了由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和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委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和系统各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委系统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形成法治建设“一盘棋”工作格局。2023年以来,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党委会、主任办公会研究法治工作7次。对法治建设、立法、执法、普法,特别是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督察整改、农业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等重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10次。研究农业立法规划项目等重大问题3次,协调推动解决农业执法难点问题2次,督办行政复议案件2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一规划两纲要”督察反馈意见精神,专题组织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14项具体问题逐项细化整改举措,部署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市农业农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以法治引领“三农”工作迈向更高水平,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上取得扎实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课、“三农”大讲堂等多种形式,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实践。

(二)加快农业农村重点领域立法。聚焦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做好《天津市畜牧条例》等7件涉农地方性法规制修订工作。完善配套制度措施,增强法律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健全“三农”发展制度体系,提高立法质效。

(三)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效能。认真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不断强化执法队伍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执法大比武大练兵。深入开展种子、农资打假、动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渔政“亮剑”等专项执法行动,狠抓农机安全和渔船渔港安全执法,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隐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提升农业行政执法水平。

(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公布市农业农村委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履行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等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

(五)严把合法性审核关口。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大合法性审核力度,确保涉农政策措施合法有效。实行提前介入机制,多措并举提高对各类合同、协议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审查质量,做到应审尽审,确保符合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要求。

(六)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大力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天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走进田间地头、生产经营主体等农业安全生产一线,组织实施2024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持续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实施示范户带动引领工程,推动法律知识、法律服务和法治文化进村入户,不断提升普法效果,扩大普法影响力。


附件:

分享到: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