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委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要求,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制度,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持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范开展。在“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天津市乡村振兴局)”官网开设“重大行政决策”专栏,向社会公开发布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公开,畅通公众参与、公共决策渠道,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让权力在阳光下行使。今年确定的《天津市农业农村国际合作“十四五”规划》《天津市种植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天津市农业科技创新“十四五”发展规划》《天津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天津市市级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培育工作实施方案》5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履行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等法定程序。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更加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审查把关作用。截至目前,5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部按时制定出台,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市农业农村委圆满完成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任务
来源:
法规处
发布时间:
2022-10-21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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