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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委扎实推动普法工作走深走实
来源: 法规处 发布时间: 2022-06-30 09:17

市农业农村委按照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三农”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市农业农村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强化全面依法执政。按照《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强力推进执法能力,着力抓实创新普法等各项工作,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的全过程、各方面,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证。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组织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天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2022年上半年共开展中心组学法3次。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升本系统普法能力和水平。制定《市农业农村委系统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和学法用法考法工作的实施方案》《个性学法清单》《个性题库》,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配套制定《2022年市农业农村系统普法责任清单》,及时在天农网对外主动公开,扩大公众知晓率。配合市普法办市司法局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的“美好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印发了《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开展2022年“美好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指导各涉农区和委属有关单位积极开展普法活动,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村入户。扎实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会同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天津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发布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标志牌统一样式的通知》,为扎实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了制度基础。

三是运用多种方式,积极宣传普及涉农法律法规。依托“报、台、网、端、微、屏”等各类媒体,通过大屏幕演示、宣传栏展示、长条幅宣传和发放法律法规文本和印制小册子、小提袋、明白纸等多种形式,拓宽法治宣传覆盖面。委机关相关处室结合职责,在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种养殖、新品种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菜篮子”稳产保供、国家安全、生态环保等领域的普法宣传,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组织编写了宣传材料,利用春耕备耕、“三夏”时机,开展法律“三进”活动,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养殖屠宰企业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发放告知书和《禁限用农药兽药名录》等,宣传告知法定义务、违法责任,指导规范使用投入品。市渔政处联合涉海管理有关单位,开展了“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宣传活动,为农民群众普及相关安全知识,提高防范和抵御各类安全风险的能力。市气象局利用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近2500个“农村大喇叭”,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专题宣传,使农村居民在田间地头、农事生产期间收听法律知识,普及法律常识,提高学法用法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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