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农业农村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部署要求,全力聚焦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行动,服务保障“三农”中心工作,不断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执法保障。
一、基本情况
市农业农村委高度重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始终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围绕实施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行动,紧贴春耕春管、“三夏”、“三秋”等关键时节,聚焦种子、农药、畜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和渔业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2024年,市、区两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实施执法检查15926次,抽检产品11205批次,办理群众举报1235件,查办案件617件,罚没款370.42万元,查办案件数和罚没款数分别同比增长25.9%、39.6%。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高位推动执法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执法重要工作专题部署、重大执法问题专题研究。召开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制定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将执法工作纳入委系统年度法治工作要点。2024年,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党委会、主任办公会研究执法工作7次,对执法工作特别是农业安全生产领域执法提出具体要求9次,协调推动解决农业执法难点问题2次。
(二)强化重点领域执法。聚焦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紧紧围绕种子、农资质量、动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生产、耕地保护等重点执法领域,以农资进村“忽悠团”、“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豇豆农药残留攻坚治理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共查办案件364件,罚没款185.21万元,严厉打击坑农害农、危害粮食安全违法行为。锚定渔业高质量发展,围绕海洋伏季休渔、海河流域禁渔、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4”天津市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共查办案件253件,罚没款185.21万元,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24艘。“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典型经验被评为2024年度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优秀案例。
(三)加强安全领域执法。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加大农机、渔业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力度,实行安全领域执法“周统计、月报告、季总结”工作机制,及时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对农业生产组织、农机户、驾驶员、维修机构的执法检查力度,会同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在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查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拼装改装拖拉机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2024年,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28次,查办案件16件。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和渔船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严查职务船员配备不达标、通导设备不开机、消防救生设备配备不足、进出渔港不报告等突出问题,推动渔业安全监管向事前预防转型,从严从重处罚违反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行为,坚决防范遏制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2024年,检查渔港956港次,登临检查渔船1072艘次,责令改正60起,查办案件26件。
(四)健全农业执法体系。统一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文书,更新《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4年版)》,压减重复检查事项8项,梳理执法事项356项。修订完善兽药、饲料、植保、农业环保、农机、农经、农业领域生物安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8个部分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涉及110项农业领域违法行为。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管理制度14项、标准规范2项,调整执法文书格式11项,确保农业行政执法依法合规。
(五)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提高农业执法队伍建设水平。一是狠抓作风建设。开展基层执法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围绕全市“典型差案”开展执法大讨论,强化执法队伍纪律意识和作风养成。二是狠抓执法培训。制定年度执法培训计划,将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纳入培训内容。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市委党校专家学者开展业务讲座与培训148期,累计培训5723人次。三是狠抓岗位练兵。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技能竞赛和军训练兵,培养选拔一批会办案、善办案、办铁案的执法能手,推动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全面提升。
(六)提升执法监督效能。一是强化督导检查。抽调执法骨干指导基层执法人员依法依规调查取证、查办案件。严格案件督办,对推送的违法线索、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案件及群众举报事项,建立台账,跟踪督办。2024年,开展执法督导355次,抽查监管对象1026个,推送违法线索112条,指导查办案件263件。二是开展案卷评查。每季度对查办案卷进行抽查评查,守好案件质量“生命线”。2024年,我委1起未经检疫调运种子案入选全市十大“示范优案”,1起西瓜品种权侵权案和1起渔船私载人员案入选农业农村部典型案例。三是定期通报宣传。印发《农业行政执法信息》,定期总结通报全市执法工作情况。通过“津农执法”微信公众号,刊发农业执法信息、典型案例等,扩大宣传面和知晓度。
(七)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乡村一线开展普法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农村、走近农民。依托“报、台、网、端、微、屏”等媒体,宣传宪法、民法典、农业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法律知识、法律服务和法治文化进村入户。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学法用法考试,以考促学、以学促干。扎实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2024年,举办法治宣传咨询活动48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3万余份,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3336户。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面临一些风险和挑战。在执法能力水平方面。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执法办案能力有待提高。在重点领域执法方面。执法办案数量不平衡现象依然存在,不同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办案数量差距较大。在执法装备保障方面。执法装备更新换代较慢,利用现代化设备和手段参与执法程度不高,制约了执法质效的提升。
2025年,市农业农村委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重点从三个方面持续发力:一是聚焦中心工作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种子、农资打假、动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渔政“亮剑”等专项执法行动,狠抓农机安全和渔船渔港安全执法,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隐患。二是聚焦提质增效强化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定,畅通投诉渠道,规范受理、及时办理执法投诉,全面掌握执法人员履职情况,定期通报执法办案情况,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聚焦执法能力强化队伍建设。持续推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走深走实,强化执法培训,通过举办法治专题讲座、知识竞答、旁听庭审、模拟执法、比武练兵等方式,提升农业行政执法能力水平。狠抓作风建设,强化执法队伍管理,打造一支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