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的指示精神,按照《2018年天津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天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总体要求,2018年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认真履职、主动出击,着力从农业投入品、食用农产品监管两端发力,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查处了一批严重违法案件,有效维护了农业生产经营秩序。
现公布2018年我市农资打假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典型案例,供各区学习借鉴。各区要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溯源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宝坻区农委查处经营含未标注成分农药案
宝坻区农委在开展监督抽查时,抽检辖区内田野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第十六经营部经营销售的联苯菊酯乳油。经检测,该样品检出未标注成分啶虫脒3.7%,判定为假农药。2018年1月,宝坻区农委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涉案农药产品及违法所得162元,罚款5000元。
二、宁河区农委查处销售劣质兽药案
宁河区农委在开展监督抽查时,抽检辖区内天津市宁河县友明兽药经营部经营的阿苯达唑伊维菌素预混剂。经检测,该样品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判定为劣质兽药。2018年7月,宁河区农委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涉案兽药产品及违法所得400元,罚款2000元。
三、北辰区农经委查处生产不符合药物饲料添加剂限制标准的饲料案
北辰区农经委在开展监督检查时,抽检辖区内天津市顺开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4%中猪复合预混合饲料产品。经检测,涉案饲料产品检测出喹乙醇,检测值为1.26mg/kg。2018年3月,北辰区农经委对涉案产品进行召回及跟踪调查,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涉案产品及违法所得,罚款15000元。
四、静海区农业委员会查处张某在屠宰生猪过程中注射沙丁胺醇(瘦肉精)案
接群众举报,经静海区农业委员会调查发现中旺镇中旺村张某在不具备生猪屠宰资质情况下,在某厂院内私自屠宰生猪,并在屠宰过程中向待宰生猪注射沙丁胺醇(瘦肉精)。2018年2月,静海区农业委员会将此案移交公安武清分局。2018年6月,张某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款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