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农资打假信息公开
来源:
畜牧兽医局
发布时间:
2016-12-14 00:00
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和《市农委关于加强侵权假冒案件和农资打假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中心立即落实人员,责任到人。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将“侵权假冒及农资打假案件”上报至天津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并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联系确保案件报送工作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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