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
天津市生猪良种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
蓟州、宝坻、武清、静海、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生猪生产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1〕8号)精神,我委制定了《2021年天津市生猪良种补贴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1年天津市生猪良种补贴工作方案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0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1年天津市生猪良种补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生猪生产工作,我市将对养猪大区使用良种猪精液实施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场进行补贴,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1〕8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
蓟州、宝坻、武清、静海、滨海新区5个养猪大区,使用良种猪精液实施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场户。宁河区因连续2年补贴工作进展缓慢,本年度不再安排。
二、补贴标准
(一)补贴时间:2021年。
(二)补贴标准:原则上按照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2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20元计算,每头能繁母猪补贴不超过80元,各区可根据工作实际自行调整补贴标准,但每头不超过80元。
(三)补贴数量:补贴资金总数为168万元,按照2021年度出栏任务比例测算,各区补贴资金和任务分配见下表,如有不足部分由本区自行解决,结余可在农业生产发展大专项内统筹使用。
区名称 | 补贴资金总数(万元) | 补贴能繁母猪 | 出栏任务数(万头) | 任务占比(%) |
蓟州 | 51.2 | 6400 | 45.1 | 30.2 |
宝坻 | 32 | 4000 | 28 | 18.8 |
武清 | 28.8 | 3600 | 26 | 17.4 |
静海 | 27.2 | 3400 | 24 | 16.1 |
滨海新区 | 28.8 | 3600 | 26 | 17.4 |
合计 | 168 | 21000 | 149.1 | 100 |
三、补贴程序
(一)制定工作方案。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制定本区2021年生猪良种补贴工作方案,于2021年11月1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有种公猪站的区可通过招标或评审等方式确定供精单位,供精单位在出售良种精液时按照补贴标准降低售价,并填写销售记录、建立销售台账,在完成规定的补贴数量后作为凭证交区农业农村委备案(截止日期10月31日);没有种公猪站的区可自行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二)申报和公示。补贴场户确定后,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将本区补贴发放明细在区政府或区农业农村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补贴发放明细表分别报送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电子版同时发送至:snyncwxmsycxm@tj.gov.cn。
(三)资金兑付。市农业农村委对各区申报的补贴发放明细表进行审核,通过后,区农业农村委商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给供精单位或养殖场(户)。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要高度重视生猪良种补贴工作,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确保补贴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加强宣传,做好服务。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补贴政策和标准,确保辖区内养殖场普遍知情、受益。
(三)加强监管,明确责任。区农业农村委和区财政局要做好补贴计划制定和补贴资金监管工作,确保补贴资金确实用于生猪生产。
附件:区2021年生猪良种补贴发放明细表
附件
区2021年生猪良种补贴发放明细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21年 月 日
供精单位名称 | 地址 | 负责人 | 备注 | ||
序号 | 养殖场名称 | 养殖场地址 | 负责人 | 能繁母猪数 | 申请补贴 |
合计 | 共 家 | ||||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