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即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12月30日,市农业农村委组织召开了《天津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贯彻实施座谈研讨会,来自市农科院、天津农学院、市农业中心、市农村中心、委机关有关处室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学习了《天津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并就如何贯彻实施《条例》及国家有关政策,提升我市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支撑作用进行了交流讨论。
通过学习交流,与会人员认识到,只有各单位、各部门的协调配合,群策群力,才能促进农业机械化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