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4〕3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论证等程序,形成了《天津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优补”产品补贴额一览表(公示稿)》(附件1)、《天津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退坡产品补贴额一览表(公示稿)》(附件2)和《天津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退出产品表(公示稿)》(附件3),现予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稿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委,材料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个人反映须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建强里37号;联系电话:022-63083792;电子邮箱:snyncwnjhc1@tj.gov.cn。
附件:1. 《天津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优补”产品补贴额一览表(公示稿)》
2. 《天津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退坡产品补贴额一览表(公示稿)》
3. 《天津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退出产品表(公示稿)》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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