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公告
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拨付我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1万元、市级资金17万元),农机购置补贴使用资金43.98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6.49万元、市级资金7.494万元), 报废补贴使用中央资金1万元,带动农民投入资金153余万元。截止到12月7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已全部完成结算,结算率100% 。
在2021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继续按照天津市农委、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天津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1〕64号)和东丽区农委、区财政局印发的《东丽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津丽农委发〔2021〕28号)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区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方式实施,在“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进行全程电子化购机补贴操作。全年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72份,其中(报废补贴申请表1份、衔接期补贴资金申请3份)、受益农户44户,补贴机具688台/套。其中耕整地机械23台/套,种植施肥机械9台/套,田间管理机械2台/套、收获机械2台/套、水产机械630台/套、设施农业设备16台/套、动力机械6台/套。 对688台/套机械全部现场核实并进行铭牌拍照和人机合影。按照农机购置补贴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区财政提出结算,
全年共分六批结算 其中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结算五批(第一批17.288万元、第二批2.175万元、第三批7.906万元、第四批 14.374万元、第五批1.643万元),2020年与2021年衔接期结算一批共计0.598万元 。通过电话核实结算补贴资金43.984万元已全部打到农户提供个人农商银行账户中。全年农机补贴工作中未发生一起农户举报、投诉和涉密事件,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有效促进了我区农机装备结构的优化升级,对全区的农业机械化生产有较高的提升。
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