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农机管〔2019〕5号
各区农机中心、滨海新区农委:
2018年7月,我办采取联动处理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暂停河北圣和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GQN-250型、1GQQNZGK-230型旋耕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资格。近日,河北圣和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向我办提交书面材料,申请恢复该公司1GQN-250型、1GQQNZGK-230型旋耕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资格。结合该企业整改情况和《湖北省农机局关于恢复河北圣和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和连云港市连发机械有限公司相关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鄂农机函〔2019〕2号)有关情况,经我办研究决定,从即日起,恢复该公司1GQN-250型、1GQQNZGK-230型旋耕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资格。
暂停补贴期间,无论是以试用、分期付款,还是其他任何形式销售的相关产品,一律不得享受补贴。各区农机中心要做好该公司相关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恢复的衔接工作,在办理补贴手续时,严格审核,防止暂停期间销售的产品违规享受补贴。
市农委农机办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