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农机购置补贴投档违规企业处理意见(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
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发布时间:
2022-01-04 13:59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农机购置补贴投档违规企业处理意见(第二批)的通知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我委按照有关规定对山东易田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核实、约谈告知,经集体研究,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处理结果
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经集体研究决定,取消山东易田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3WYTZ1000-21B型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的补贴资格(详见附件)。
二、有关要求
各区农业农村委要对涉及违规的企业所有补贴产品进行重点监控,发现其他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市农业农村委。
涉及违规的企业要引以为戒,认真整改。因农机购置补贴资格被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
天津市农机购置补贴投档违规企业处理意见(第二批)
序号 | 生产企业 | 产品名称 | 产品型号 | 分档名称 | 存在的违规行为 | 采取的处理措施 |
1 | 山东易田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喷杆式喷雾机 | 3WYTZ1000-21B型自走式喷杆喷雾机 | 100马力及以上自走式四轮转向喷杆喷雾机 | 该产品属错误投送,产品技术规格参数不符合所投档次基本配置和参数要求。该产品最小离地间隙为750mm,所投档次的基本配置和参数要求最小离地间隙≥0.8m | 取消产品补贴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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