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30日,我市召开重点地区打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推动会。会议由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张宗启同志主持,市公安局副局长田寿涛同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范树合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传达了全国“绿剑2018”专项打击行动会议精神,通报了我市开展“绿剑2018”专项打击行动情况,介绍了我市野生鸟类迁徙情况,并对下一步林业和公安部门开展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工作进行了部署。森林公安局、刑侦局、治安管理总队,武清区、宁河区和滨海新区林业部门作了典型发言。
会议强调,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的重视批示指示精神和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切实保护好我市野生动物资源安全。
会议充分肯定了9.25以来我市林业和公安部门在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取得的成绩,并对下一步打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峻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狠抓工作落实。二要严厉打击,保持高压态势。各单位要明确工作重点,牢牢抓住严打这个关键,强化执法协作,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三要广辟线索来源,强化破案攻坚。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手段,尽快落实有奖举报机制,全方位、多渠道、深层次获取案件线索。要抓紧建立我市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重点人员数据库,对重点人员实施分类动态管控。四要压实职责任务,加强督导检查。要对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适时予以表彰,对部署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成绩落后的单位通报批评。五要强化正面宣传,加强舆论引导。要利用媒体大力宣传生态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六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各单位要重点对本地区的市场、宾馆、酒楼、养殖场等野生动物经营、运输、养殖场所及经常发生非法猎捕候鸟等野生动物的重点地区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七要进一步探索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执法新举措。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分析当前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的新形势、特点和规律,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
会议对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和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增强森林防火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针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更加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长效机制。二要强化预防措施,着力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相关规定,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要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要突出重点部位、把握重点时段、管住重点人群,加大巡护密度,确保万无一失。三要强化应急措施,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加强森林消防队伍的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实战演练,提升队伍的综合能力。森林专业消防队伍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确保一有火情能够就近出动、快速处置。
市公安局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主要负责同志;蓟州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武清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滨海新区林业部门和属地公安分局分管领导参加会议。